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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 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3—4月,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分别与全国人大预工委、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就加强全国、市、区人大工作联动,推进预算、国资、债务管理监督相互衔接等工作开展座谈交流,并到区财政部门开展调研,查阅相关文件、报表。8月20日,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财经委委员、人大代表到区应急储备物资库、七彩家园保障房、高安屯垃圾填埋厂等地开展调研,了解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9月19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扩大)会议,初步审议《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和《朝阳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及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贯彻落实区委《意见》,不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履行职能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综合报告》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落实了上年度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项报告》反映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审计情况,揭示了相关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为本次会议审议提供了依据。总的来看,以上报告较为客观地反映了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在国资管理和报告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主要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统筹工作不到位,尚存在资产管理制度间缺乏有效衔接,资产认定标准不一致等管理基础性问题;统筹管理工作力度不强,传导压实“紧日子”要求不够,管理审核指导成效不足,调配机制不健全,公物仓作用不明显,闲置浪费和资源不足矛盾并存;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不强,资产管理责任缺位,资产内控工作薄弱,资产登记、核算不完整;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性国有资产缺乏统一管理机制;被审计单位普遍存在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资产超标超配,部门编报资产年报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等问题;报告质量有待提高、重点不突出。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和报告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夯实基础,持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快理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完善涵盖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制度体系。强化管理意识,提升统筹力度,加大监督指导,全面压实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加强各部门资产账务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筑牢国有资产管理基底。强化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追责机制,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等相衔接,实现数据互通互享。
二、强化绩效,着力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完善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持续建好公物仓,有效调剂各部门闲置、超标、低效运转、可重复使用资产,推进资产集约高效使用。做好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规范管理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区级统筹,立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新存量资产盘活模式,探索存量闲置房产发挥更大效益的最优路径。推进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和文化文物资产等分类登记入账,坚持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优化资产配置。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应用。
三、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实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法治意识、产权意识、规范意识、绩效意识,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重审批轻监管”思想,强化培训指导,系统解决问题,避免屡审屡犯。进一步理清管理职责,明晰监督管理层次,明确各级管理职能,增强监管合力。加快提升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和竞争力,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自然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紧紧围绕“双轮驱动”战略任务,推进区属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撑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的有效衔接,提高国有资产监督实效。提升国有资产报告编制水平,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充实报告内容,完善报表体系。
以上意见和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