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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赵海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聂杰英区长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全面推进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新动能新优势”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将涉及推进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方面的13件议案进行合并,确定了“全面推进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新动能新优势”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交由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督办。区政府成立议案办理工作专班,由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BD管委会”)牵头主办。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朝阳区作为北京市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核心承载区的功能定位,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以资源要素高效集聚和整合为支撑,以服务场景创新突破为抓手,以构建一流法商融合生态为目标,系统集成、精准施策,全面推动北京商务中心区7.04平方公里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起步区建设,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规则衔接顺畅、服务效能领先、要素流动自由、国际影响突出的法商融合全球高地,为朝阳区乃至首都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新优势。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面推进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新动能新优势”议案办理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CBD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CBD管委会副主任任专班办公室主任。
专班日常工作由CBD管委会负责,具体承担统筹协调、任务分解、进度跟踪、报告起草、联络对接等职责。成员单位由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区政府外办、区人才工作局、区政务服务局、朝阳园管委会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区投促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呼家楼街道办事处、建外街道办事处、八里庄街道办事处、高碑店乡政府等22个相关单位组成,共同做好议案办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本议案汇集了13件代表议案,内容涵盖顶层设计、资源集聚、服务升级、要素流动、人才引育、品牌建设等多个维度。结合市、区两级工作方案既定部署与当前进展,专班将代表建议系统梳理、充分吸纳,并对照《任务清单进展表》,共分解细化为6方面、20条、38项具体任务,由各牵头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协同推进落实。
(一)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
1. 强化融合发展战略。将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作为朝阳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纳入朝阳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纳入朝阳区“十五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区规划、“两区”建设创新提升发展规划等全区重点规划内容。高水平编制北京CBD“十五五”时期发展规划,突出示范区建设国际化、融合化、示范性的特点。加快法律与商业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形成融合发展格局,共同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政府外办、CBD管委会;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涉及1号、2号、6号、15号议案)
2. 强化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朝阳区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协调工作专班机制作用,加强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区人才工作局、区数据局等部门协同,与区法院、区检察院联动,统筹推动形成国际法商融合发展的局面。充分整合各方资源,联合高校、协会、智库以及法商服务机构,搭建法商融合产学研合作与人才交流平台,形成政府与市场相协调的产业促进机制,推动营造区域法商融合发展生态和全国示范型的制度成果。围绕开放度、国际化、高端化等维度,探索发布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发展指数报告,同时作为优化政策和营商环境的重要依据,实现“规划—实施—评估—优化”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CBD管委会;协办:各成员单位)(涉及1号、6号、10号、15号、16号议案)
(二)强化优质法务资源集聚
3. 深化法治服务矩阵。拓展“7+2+4+N”法治协同服务矩阵功能,联动各合作法院、检察院在示范区开展更多巡回审判、订单式普法、“检企面对面”活动,2026年巡回审判不少于10场。(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CBD管委会、区司法局)(涉及1号、3号、14号、15号、16号议案)
4. 做强国际仲裁核心承载区。贯彻实施《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全力推进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支持仲裁机构制定临时仲裁规则和临时仲裁服务规则。积极引入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保障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代表处按期完成注册落地。鼓励境内外知名仲裁机构举办论坛、培训及咨询等活动,提升仲裁友好环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CBD管委会)(涉及1号、3号、6号、10号、15号、16号议案)
5. 吸引商事调解组织发展。贯彻实施《商事调解条例》,加强宣传推广,开展调解优先理念宣传,提升商事调解的社会认知度和应用水平。试点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向社会公布调解组织名册。吸引更多专业化、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落地示范区。(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协办单位:区融媒体中心、CBD管委会)(涉及1号、3号、6号、12号、14号、15号、17号议案)
6. 促进泛法务机构集聚。鼓励律师事务所、高校等机构在示范区设立域外法查明中心。加大力度吸引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查明、法务会计等机构集聚。制定“法商融合服务券”发放方案,涵盖法律咨询、合规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出海服务等支持项目,降低企业获取专业法商服务的成本。(牵头单位:区司法局、CBD管委会;协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涉及1号、3号、5号、6号、14号、15号议案)
(三)提升综合服务效能
7. 建成实体化综合服务中心。建成CBD综合服务中心,集成政务服务、法商服务、涉外公共服务、企业出海辅导等“一站式”功能。(牵头单位:CBD管委会;协办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涉及1号、2号、3号、5号、8号、15号、17号议案)
8. 构建商事争议一体化解决机制。针对CBD重点企业,建立覆盖“调解—仲裁—诉讼”全链条的精准化争议解决服务对接机制,整合国内外优质解纷资源,提供定制化解决路径。(牵头单位:CBD管委会、区司法局)(涉及1号、3号、6号、15号、17号议案)
9.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联络站”和“CBD知识产权工作站”,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培训、一对一辅导,设立专家团队,提供从海外专利商标申请、FTO(自由实施)分析到纠纷应对策略制定的“一揽子”咨询服务,建立快速响应通道。深化“朝好融”品牌,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优先为参与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海外维权融资贷款保险或融资的企业提供增信支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协办单位:CBD管委会)(涉及5号、8号议案)
10. 探索AI+法治赋能。引导支持法商服务机构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AI+法治”应用场景,在合同智能审查、合规风险预警、法律咨询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服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协办单位:朝阳园管委会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CBD管委会)(涉及9号、17号议案)
11. 推动法商融合创新发展。促进法律、财务、税务等领域的专业融合,向司法部争取探索在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中允许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才成为合伙人、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的可能性。支持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商事调解,鼓励律师担任调解员。(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协办单位:CBD管委会)(涉及6号、16号议案)
(四)关键要素畅通流动
12. 提升跨境金融便利度。推进开展自由贸易账户业务试点落地。优化企业申请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的一对一服务体系,提升重点项目落地推进速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CBD管委会、区金融工作中心)(涉及1号、6号、16号议案)
13. 促进法商数据合规流通。推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法商数据板块应用,鼓励法商数据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汇聚流动。推动探索编制法商领域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深化和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咨询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区数据局、CBD管委会;协办单位:区委网信办)(涉及1号、5号、6号、16号议案)
14. 组建“走出去”服务联盟。聚焦法律、金融、会计、咨询、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领域,遴选一批专业服务机构组建“走出去”服务联盟,为企业出海及境外经营提供精准服务。(牵头单位:CBD管委会;协办单位: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区投促中心)(涉及1号、8号、15号、16号议案)
(五)人才引育与生态建设
15. 优化国际人才服务。进一步强化CBD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完善国际人才在安居、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承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和高端人才确认函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构建法商融合人才库,为法商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牵头单位:区人才工作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务服务局;协办单位:CBD管委会)(涉及1号、6号、8号、16号、17号议案)
16. 深化政校企协同培养。依托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基地(北京朝阳)等平台,联合高校、律所、企业开设实务课程,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开展涉外法商人才培养培训。(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协办单位:区人才工作局、CBD管委会)(涉及1号、3号、5号、6号、8号、14号、15号议案)
17. 健全新业态劳动权益保障。针对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用工,研究完善劳动关系认定指导与纠纷调解机制。推广在线诉调对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涉及12号议案)
(六)品牌塑造与国际合作
18. 办好品牌活动。在2026北京CBD论坛期间举办法商融合主题论坛及系列活动。鼓励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高校等各类主体举办论坛、沙龙、研讨会等形式的法商活动。发布北京CBD法商融合示范区发展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协办单位:CBD管委会、区政府外办、区融媒体中心)(涉及1号、3号、5号、6号、8号、15号、16号议案)
19. 深化国际与区域合作。深化与国际法学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代表处、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等法商机构合作,加强法商领域交流,链接引进更多境外知名法商机构。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拓展与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法商合作。(牵头单位:CBD管委会、区司法局)(涉及1号、3号、6号、15号、16号议案)
20. 构建融媒体传播矩阵。系统策划宣传主题,通过区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及国内外主流媒体,持续宣传示范区标志性成果、创新案例和营商环境。各部门、各街乡要积极提供宣传素材、组织宣传活动,形成区街联动、全域覆盖的宣传矩阵,形成示范引领效应。(牵头单位:CBD管委会;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各成员单位)(涉及1号议案)
四、职责分工
依据各单位职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办单位。CBD管委会作为主办单位,负责制定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负责在议案办理过程中与区人大及相关单位沟通,及时向区政府请示报告,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办理工作,负责起草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履行征求意见和汇报审议程序等。
(二)牵头单位。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按照议案办理要求,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办理任务落实。结合分项任务内容积极推进落实,主动联系代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座谈等活动,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并形成分项任务办理报告,报CBD管委会汇总。
(三)协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各项任务中涉及本单位职责的任务,配合牵头单位推动任务落实,提出符合代表要求、切实可行的任务办理意见,按要求将任务办理意见分别报送各牵头单位。
五、工作步骤
(一)筹备部署阶段(2026年1月至3月)
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启动会议,印发本工作方案。各牵头单位根据分工制定具体落实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二)集中办理阶段(2026年3月至8月)
各责任单位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专班办公室加强月度调度和季度评估。组织不少于2次的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或专题座谈活动。各牵头单位于8月底前形成分项任务办理情况报告,报送专班办公室。
(三)形成报告阶段(2026年9月至10月)
专班办公室汇总各分项报告,起草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总报告(征求意见稿),报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交议案督办工作组初步审议,修改完善后形成报告(送审稿)。
(四)常态化工作阶段(2026年10月至2027年10月)
将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政府领导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正式报告,接受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固化相关工作举措,转化为示范区建设的常态化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办好此议案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任务有人抓、进度有人盯、问题有人管。
(二)注重实效,强化协同。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和示范区建设中的瓶颈问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牵头单位要主动揽总,协办单位要全力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
(三)加强沟通,接受监督。将全过程沟通贯穿议案办理始终,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进展、听取意见、汲取智慧。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将人大监督作为改进工作、推动落实的强大动力。
(四)鼓励创新,打造标杆。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大胆探索,勇于突破,力争在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生态构建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朝阳特色、可复制推广的“首创”成果,全力打造全国法商融合发展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