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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6年3月19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朝阳区财政局局长  王  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朝阳区财政局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好“五宜”朝阳为重点,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根据评议安排,8项评议内容中,我局涉及7项。

 2022年以来我局不涉及区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在此做零报告。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1. 持续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坚持头雁领航,提升政治引领力。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第一议题”、集体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落实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坚持强基固本,提升法治保障力。系统梳理财政领域121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形成《财政领域政策法规禁止行为条款工作指南》,发放范围覆盖全区预算单位,为依法依规履行财政职责、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供行动指引。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履职支撑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化解风险,稳妥审慎处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复议纠错或败诉情形。2024年和2025年我局接诉即办考核均为“优秀”档次,全年无失分情况。依法开展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管理代理记账机构812家,规模居全市各区首位;四年组织完成8次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累计服务考生12.3万人;2024年我局会计考试应急处置案例作为北京市唯一典型案例收录财政部案例库。

 2. 纵深推进依法理财。一是坚持依法监督,提升精准执行力。聚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推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秉持职权法定、数字赋能、协同协作原则,深化财政领域综合监管改革,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坚持纪法融合,提升教育贯通力。把党内法规列入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法规与作风建设要求相结合,加强违反财经纪律、触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实现财政法治建设与廉政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三是坚持多维联动,提升宣传影响力。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积极将普法任务融入党组领学、党员教育、干部培训和机关文化建设;每年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推出财政政策法规“大汇编”、依法编制预算“大讲堂”,统筹开展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项培训。

 (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2022年至2025年,我区区级财政收入稳定在500亿元以上,四年财政收入总量达到2201.9亿元;四年财政支出总量2263.9亿元,基本民生和重大战略任务得到有效保障;四年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稳居全市前2名;四年财政总决算、政府财务报告、国有企业决算、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成本绩效等获通报表扬14次,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得到充分肯定。

 1. 财政实力稳步壮大,发展底盘愈加稳固。一是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为国家大事要事提供有力支撑。坚持把服务保障政治中心摆在首要位置,统筹财力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抗战胜利80周年等重点工作资金保障。2022年以来,我区地区生产总值先后跨越两个千亿台阶,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财政收入奠定基础。同时,突发疫情、减税降费、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也为财政收支平衡带来空前压力。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对税源涵养、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全面加强非税收入精细化管理,持续夯实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收入质量保持全市前列,四年间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始终保持在88%以上。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为各项民生实事提供坚实保障。加大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力度,四年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74.5亿元,全力做大区级财力“总盘子”。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保基本、兜底线,四年累计投入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民生支出1509.3亿元。三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四年“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累计降低14.8%;四年完成191个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平均审减率10.9%。

 2. 债券发行科学高效,债务风险安全可控。一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合理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四年累计获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640.14亿元,为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紧扣项目滚动开发时序与土地出让收入回笼节点,四年科学申请并获批再融资债券420.6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有效平滑政府短期偿债压力,为区域经济稳定增长提供财政缓冲空间。三是巩固“隐债”清零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2022年底我区通过筹措资金偿债、发行置换债券、核销核减化债等方式圆满完成中央、北京市要求的隐性债务清零收尾工作任务。“隐债”清零后,我局持续强化债务监管和宣贯力度,陆续出台安置房项目、土地开发项目等资金管理办法,坚决遏制违规举债行为。

 3. 绩效改革蹄疾步稳,资金投放更加精准。一是扩面提效,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聚焦全口径预算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逐年加大财政绩效考评力度,四年累计完成276个项目的财政事前绩效评估,评估资金规模约172.14亿元,核减资金约10.26亿元,切实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以用促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将项目绩效考评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等指标纳入预算联审体系,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着力构建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三是降本增效,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从试点探索到拓面推广,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目前已实现部门和街乡成本绩效分析全覆盖,并将成本分析结果统筹运用于部门预算编制。我区连续四年在北京市成本绩效分析报告评选中获得优秀。

 4. 财会监督持续发力,贯通机制日臻完善。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四年累计开展直达资金、民生领域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监督检查41项,发现问题383个,均已整改完毕,并以整改为契机,指导单位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风险识别,全面修订财政内控制度。2024年全面梳理财政业务和管理事项,深挖薄弱环节与潜在风险,修订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专项内控办法,形成“1+9+22”内控制度体系,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和廉政风险。三是做实“五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2024年由我局牵头,在全市各区率先建立区级财会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强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实现监督检查安排互通、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形成合力。

 5. 资产管理精益精细,资产盘活成效突出。一是制度夯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修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资产配置、出租出借等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等相关规定。二是统筹补缺,促进国有资产集约利用。积极发挥公物仓调余补缺作用,四年累计调配资产1200余件,节约财政资金约220万元。合理研提朝泰大厦办公区、管庄新村D区配套公建等国有资产统筹利用方案,预计节约年租金8000万元。三是内向挖潜,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收益。全面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四年累计审批出租出借事项515次,涉及年租金2.57亿元。牵头成立区属国有房屋类资产处置工作专班,探索建立将闲置房屋类资产委托国有企业处置、运营等机制,2024年至2025年累计贡献区级税费收入约30亿元,有效缓解财政收入稳增长压力。

 6. 政府采购依法合规,采购环境公平公正。一是规范监管,构筑严谨有序、权责清晰的政府采购行为体系。四年累计检查政府采购项目468个,办理投诉、举报案件30余起,有效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二是数智赋能,打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与预算一体化系统的互联互通;落实优化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三是政策引导,发挥政府采购对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在全市率先试点并深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四年全区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占政府采购总额均符合规定40%以上,每年均超额完成年度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2024年我局荣获832平台“政府采购优秀组织奖”。

 7. 政府购买服务日益规范,资金规模逐年降低。一是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单位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意识。深入宣传购买服务政策理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引导单位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管理、履约管理和绩效管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区级政策体系。出台7项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要求,制定30个重点领域改革方案,形成财政牵头抓总、部门主责落实、街乡全面推进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三是加大核查力度,全区购买服务预算规模逐年下降。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自查自纠检查及重点复查工作,通过3年时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检查全覆盖;从严审核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25年全区购买服务规模较2024年降低8.9%,2026年预算进一步降低1.5%。

 (三)深化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

 认真研究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决算、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等各项工作的审查意见,听取并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改进财政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参考。2022年以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提出审议意见58条,已全部落实。

 针对加强财政收支和预算管理的30条审议意见,我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多措并举加强税费共治,强化资金统筹和政策协同,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集聚效应强、乘数效应高、外溢效应好的领域。

 针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11条审议意见,我局坚持把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督促各单位落实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持续加强资产监管跟踪问效,确保账实、账卡、账账相符。

 针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17条审议意见,我局坚持在发展中化债,严格执行各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债券项目“储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积极发挥债券资金扩投资、惠民生的促进作用,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金融风险。

 (四)高效办理区人代会代表建议

 2022年以来,我局承办大会建议40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38件,均已按期办结,满意率100%。在办理过程中,我局主动与代表加强联系,积极回应代表关切,保证回复及时、内容详实、协助得力。

 2024年以办理“关于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建议”为契机,将预算报告中新增“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全部纳入事前绩效范围,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财政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2025年围绕“关于开展十八里店乡CY00-2201、CY00-2202街区控规编制工作的建议”,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预算制管理要求安排财政资金支持街区控规工作开展,助力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发展。

 (五)切实履行基层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工作职责,保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效开展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立法调研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当好立法领域涉及财政政策、财政资金的“吹哨者”“看门人”。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向我局下发《关于征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和立法工作意见建议的函》,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局认真研学相关文件,报送关于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优先出台或完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建议3条。

 (六)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提升财务管理质效

 2022年以来,区审计局指出我局部门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中存在合同款项支付不规范、部分项目申报绩效指标设定不合理、个别差旅费支出未按规定方式结算等5项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问题抓好整改,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厘清项目概述与绩效目标的区别,加强合同签订管理,规范资金支付结算方式,科学设定项目预算绩效指标,准确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同时,强化举一反三,总结整改经验,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机关财务管理水平。

 (七)从严抓好安全生产,助力构建“平安朝阳”

 2022年以来,我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扛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一是关键要素抓牢抓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做好区域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经费保障,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助力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二是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将安全责任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评优评先重要参考,2022年以来党组会分析安全形势16次;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指令畅通、响应迅速。三是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宿舍安全、电动车安全教育,强化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做好汛期、大风等极端天气预警应急,严防各类隐患,确保干部、机关双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增收节支的创新举措略显不足。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局作为本区财政收支的主管职能部门,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的措施和手段还不够多,开源节流的思路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和完善。而且在收支矛盾持续凸显的当下,单纯靠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已经行不通,必须内向挖潜,优化结构,需进一步强化“跳出财政看财政,回到财政再理财”的意识,站位全局、着眼长远,不断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

 二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虽然我区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始终位居全市前列,但从整体来看,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还有压减空间。另外,近年来我区大力规范党政机关购买第三方服务行为,逐年压减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外包业务预算规模,但在财会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轻内控监管、合同签订不规范、缺乏过程监管”等问题,财政部门对于购买第三方服务的监督管理力度仍需加强。

 三是财政管理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从各级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来看,我区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支出政策还需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有待增强。个别单位还存在财务支出不够规范、资金资产未统筹盘活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力度不够等问题,财政部门对财政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大收入、做优支出,着力夯实财政运行“内生力”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大财政视野,把财政增收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协同财源建设专班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会同全区各部门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资金,推动政府财力稳定增长。二是高质高效安排支出。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着力扩内需、增动能、优结构、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加大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领域投入,统筹财力支持提升“五区”功能、加快“五宜”朝阳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上。

 (二)破立并举、善作善成,着力把好资金安排“源头关”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全面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要求各部门以零为起点、财力保障为基础,分清轻重缓急,保主保重编制部门预算。健全财政部门全员参与、群策群力的预算联审制度,加强存量支出政策和延续性项目审核力度,强化新增项目立项必要性、方案可行性、成本经济性论证,着力打破财政支出固化格局。二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继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业务培训、审核、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政府购买服务“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单位以指导性目录作为“正面清单”厘清服务边界,以禁止性事项作为“负面清单”守住管理底线,持续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行为,促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三)固本培元、久久为功,着力打好财政治理“组合拳”

 一是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结合北京市过紧日子事项负面清单,出台我区过紧日子实施意见,以高水平管理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坚持化解风险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不放松。坚持管好资产与用好资产相结合,持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坚持稳扎稳打与探索创新相结合,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精准发现问题与有效解决问题相结合,不断强化财会监督工作。二是优化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围绕区委“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商务科技双轮驱动、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双向赋能、事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动态调整各项产业类政策。聚焦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动趋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保障模式,提高公共服务领域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效益性。三是加大财政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专项培训、案例教学、下户指导、负面清单等多种形式,持续拓展财政政策和法规宣传培训的广度与深度,加强对新政策、新要求、新规定的即时解读与宣传,提高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推动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守好财经纪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