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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8 月 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朝阳区财政局局长    欧晓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区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663315万元,同比增长0.5%。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紧围绕“1234”发展战略和“五宜”朝阳建设,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不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全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从收入结构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六大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84.9%。

 202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体制财力4355710万元。体制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63315万元,减去对市的体制上解1586195万元,专项上解137854万元,加上市体制补助416444万元。

 202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5668190万元。当年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体制财力4355710万元,加上市定额及结算补助97386万元,中央及市追加资金1193059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17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4735万元。

 202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6668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总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5668190万元,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6785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62753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521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7628万元,完成预算的97.3%。

 功能分类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412万元,完成预算的93.4%;国防支出12033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公共安全支出445812万元,完成预算的95.5%;教育支出1108669万元,完成预算的95.6%;科学技术支出114879万元,完成预算的95.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068万元,完成预算的9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9308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卫生健康支出493327万元,完成预算的95.5%;节能环保支出156779万元,完成预算的95.5%;城乡社区支出426894万元,完成预算的95.5%;农林水支出428128万元,完成预算的97.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9924万元,完成预算的95.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6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5%;金融支出40403万元,完成预算的9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47.1%;住房保障支出69804万元,完成预算的183.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6164万元,完成预算的1182.2%;其他支出1194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173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668790万元,支出589762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7116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868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2.7%。完成调整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一是我区土地上市情况低于预期;二是北京市未及时返还我区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41778万元(土地出让成本2158901万元,土地出让收益28287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816万元,政府性基金市追加资金132081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20557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8393万元,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537141万元,新增债券21808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953000万元,减去区县农田水利建设上解7700万元。

 2024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595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1.3%。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成本支出178620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地区支出239167万元,彩票公益金、污水处理费等支出97140万元,债券还本付息及债务发行费用等支出1837812万元,新增债券支出218080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18387万元。

 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4291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39万元,其他支出2784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282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9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2300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86866万元,支出615950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2510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主要来源是:利润收入12531万元,国资预算市追加资金1753万元,动用上年结余4214万元。

 2024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2%。主要用于:对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社会服务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的资本性支出8600万元,企业费用性支出3758万元,对国有企业监管等其他支出3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4735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498万元,支出1741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80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及2024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4年,我们按照中央、北京市及区委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主动接受区人大代表监督指导,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好“五宜”朝阳为重点,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推动经济企稳向好、优化城市功能品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

 1. 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

 一是多措并举挖潜促收,保障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加强经济和收入形势研判,密切跟踪税收和非税入库情况,重点关注头部企业税收贡献变化和迁入企业成长贡献。深化综合治税,开展多部门合作,常态化做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重点税种征管工作,加大历史欠税清缴力度,加快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积极盘活闲置空置国有资产,探索建立将房屋类资产委托国有企业市场化公开处置、集中运营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提升资产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二是固本培元涵养税源,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能。深入实施“商务+科技”双轮驱动战略,落实互联网3.0、人工智能等科技细分产业领域支持政策,推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修订完善产业政策体系,聚焦“两区”建设、国际金融集聚区、数字经济核心区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调整相应条款,推动构建具有首都特征、朝阳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三是更好释放政策效能,促进区域经济回升向好。增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的协同性,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集聚效应强、乘数效应高、外溢效应好的领域。积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向中央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18.08亿元,规模达到近年最高水平,推动开展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大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围绕打造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加快推动文商旅体融合发展,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2. 加强统筹、优化结构,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科学统筹财政资金资源,有力保障重大战略落地见效。加大财政资金资源优化盘活调整力度,统筹用好政府预算、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各渠道各类可用资金,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五子”联动、“两区”建设、乡村振兴、整建制转居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紧要处、关键点。二是始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为5053万元,比2023年决算降低0.8%。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列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对“三保”支出和库款的动态监测,压实部门和街乡对“三保”的预算执行责任,严禁挤占挪用“三保”资金。三是积极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力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以办理“关于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考评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精准度、有效性。2024年,我区开展了“亮马河及两湖连通渠运行维护”“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等115个项目的财政绩效考评,项目数量同比增长4.5%。

 3.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着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聚焦机构改革,修订《关于做好机构改革经费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基本支出“费随人走”、项目支出“费随事走”的经费保障及调整原则,保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聚焦大额资金,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大额资金等重点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6项预算管理事项决策机制。聚焦专项资金管理,完善《朝阳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和使用效率。二是强化政策法规引导,不断规范党政机关购买第三方服务行为。开展2021年至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外包业务(购买第三方服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形成案例汇编。出台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外包业务的一系列制度文件并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单位更加深刻和精准地理解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基本概念、政策要求、指导性目录、负面清单,厘清部门履职与购买服务边界,从严编报购买服务预算,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行为。三是严把预算审核关口,不断夯实预算编制基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根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在综合平衡基础上形成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预算项目立项必要性、方案可行性、成本经济性论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活动资金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

 4. 强化监督、硬化约束,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聚焦政府债务、民生补贴等领域,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守好财经纪律底线。健全财政内控制度,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和专项内控办法,筑牢财政安全管理防线。针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注重从多发问题中找根源,从典型个案上查风险,并以推进问题整改为契机,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办法,不断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按照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按照《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要求,及时将2023年决算报告、2024年预算调整报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报告、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5年预算草案报告等提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自觉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我区全口径债务管理情况和防止新增隐性债务的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杜绝新增隐债。严格执行规范有效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动态测算评估财政可承受能力。综合考虑我区政府财力、城市发展规划、土地上市情况等,科学制定偿债计划,足额安排偿债资金,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状况相匹配。加大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明确债券资金使用的负面清单,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切实维护区域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2024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是双轮驱动、奋力转型,发展动能在改革创新中持续迸发。扎实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投入资金207435万元。支持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巩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成效,拆违实现“场清地净” 267.3万平方米、腾退土地166.3万平方米。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投入资金278329万元。全面落实“1+7”产业政策,助力商务、金融、文化、高新技术等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助力提升“3+X”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支持丰富消费场景,助力构建开放式、可持续、全场景的消费生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投入资金123715万元。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坚决破除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支持打造“北京服务”“宜商朝阳”品牌,深化“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不断增强助企惠企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二是建管并重、致力提升,城市功能在共建共享中日臻完善。系统治理改善环境质量,投入资金115573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推进坝河、北小河滨水空间建设,保障8个国考市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支持举办首届北京朝阳花园节,开展全龄友好公园改造和绿隔公园功能提升工程。更新改造提升城市品质,投入资金470881万元。推动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老楼加装电梯。支持完善道路基础设施,保障266条背街小巷完成精细化整治提升。推动三环路二期夜景照明工程完工,迎宾大道二期环境整治和夜景提升工程竣工。全力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投入资金94775万元。支持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治理城市内涝积滞水点,更新燃气老化管线,维护人防工程,新建应急避难场所,助力打造韧性城市。

 三是久久为功、聚力融合,城乡面貌在内外兼修中日益焕新。培育城乡融合互促的产业体系,投入资金195992万元。支持农村地区以功能疏解为契机,通过改造传统低端商业设施、积极承接重点功能区外溢优质资源等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发展都市农业,保障建成3862亩高标准农田。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资金1013012万元。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快农村地区优质医疗、教育、文化等资源引进。支持回迁小区开展社区公共设施维护、消防及电力改造等民生工程,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入资金908479万元。落实“清脏、治乱、增绿、控污”要求,加快农村地区道路管线、公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动开展村民自建出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支持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是用心用情、倾力惠民,公共服务在均衡发展中更加优质。深化巩固健康朝阳建设成果,投入资金493327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支持做好医养结合、孕前检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投入资金1317881万元。支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集团化办学,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推进改扩建项目落地实施,新增中小学学位9840个、幼儿园学位2300个。持续完善社保就业体系,投入资金1949308万元。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举办各类促就业活动。推动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帮扶力度,做好残疾人关爱服务。支持优化养老服务体系,新增家庭床位1500张、老年餐桌78个。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投入资金90068万元。推进“演艺之都”和“博物馆之城”建设,支持举办各类惠民文化活动。加大全民健身设施投入,支持群众体育运动发展,配发各类体育器材9800余件。

 三、其他汇报事项

 (一)预备费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我区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的规定,按照2024年年初预算总支出6061000万元的3%计提预备费181830万元,支出80010万元,完成预算的44.0%,主要用于市区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执行进度较低的原因是:我区做细做实年初预算,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项目轻重缓急,从严控制预算追加项目。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及北京市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79097万元,实际支出409560万元,支出进度8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324706万元,支出302219万元,支出进度93.1%;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152638万元,支出106452万元,支出进度6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1753万元,支出889万元,支出进度50.7%。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方面。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1. 债务规模及结构

 2024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45677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807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979651万元。

 2024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22617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3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2244483万元,均在北京市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

 2. 债券使用及偿还情况

 2024年,北京市下达我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18.08亿元,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75.23亿元;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10亿元;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6.5亿元;崔各庄乡奶西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5.97亿元;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4.66亿元;东坝北西区域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4.6亿元;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4亿元;十八里店乡小武基村、横街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36.41亿元;王四营乡南花园村、观音堂村、王四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32.12亿元;平房乡黄杉木店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2.06亿元;东风乡六里屯村、豆各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6.53亿元。

 2024年,北京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1.73亿元,用于补充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持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024年,北京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95.3亿元,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再融资债券发行不改变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按要求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2024年全年,我区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合计183.58亿元,其中:本金152.3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利息31.28亿元。

 3. 债务期限

 我区2024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226.18亿元期限如下表(转下页):

 分年度政府债务到期情况表

 

 4. 抗疫特别国债情况

 2020年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中央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27.4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27.44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增加我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但不属于北京市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增加我区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及限额。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4年初,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0万元。

 2024年当年,我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39万元。资金来源于:

 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应当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将以前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824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将污水处理费结余超过当年30%的部分139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4年朝阳区政府性基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末,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9639万元。

 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要求,我区将9639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我区202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0万元。

 (五)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情况

 我区严格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执行的要求,2024年预算编制时,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3%的比例提取预备费181830万元,并纳入“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待预算执行时,为保证支出科目的准确性,预备费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还原至具体科目。

 (六)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1. 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情况

 按照《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区级预算结余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要求,及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相关规定,我区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当前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下,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预算编制时,我区动用结余1322506万元,主要用于:补充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95384万元,补充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622908万元,补充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4214万元。

 2. 2024年度滚存结余资金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滚存结余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政府性基金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

 2024年初,我区滚存结余资金规模为0万元,当年新增962273万元,调入2025年预算962273万元。其中:补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836086万元,补充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25107 万元,补充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1080万元。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财政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妥善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全力打好“稳预期”“促发展”“保民生”“防风险”的组合拳,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朝阳区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预算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埋头苦干,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扎扎实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精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朝阳篇章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