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刊物>>常委会会刊>>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刊
——2025年10月30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天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承担着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责任。近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区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不断强化未检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为新时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提供检察力量。
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以来,区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职能和法治副校长工作,坚持综合履职、创新履职、充分履职,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助力“六大保护”,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先后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一)深化综合履职,持续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区检察院坚持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一体发挥综合履职优势,近三年综合履职适用率始终保持在20%以上,持续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保护。依法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连续三年下降,截至2025年9月,未成年犯罪人数同比下降32.56%。推动专门矫治教育落地,在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牵头完成专门矫治教育分工方案,9月12日全区首位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的未成年人正式入学。为做好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会同团区委、社工组织创新观护基地建设,将公益活动、法治教育及回访评估融入帮教考察流程,2名未成年被不起诉人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22人考入大学或大专继续学业。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截至2025年9月,侵犯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9%。严格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向区职能部门移送相关主体未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线索22条,最终12家涉案经营主体受到行政处罚,涉事人员4人被行政处罚,1人被免职,1人被调离。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累计对45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为90名未成年被害人及6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督促监护119人次,对80名未成年被害人依法开展各类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28.4万元,收到学校、家长及未成年人赠送锦旗及感谢信56份,19起案件获评全国、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探索对犯罪的外国籍未成年人开展涉外家庭教育指导,办理的外国籍未成年人金某某交通肇事案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涉外检察典型案例。
二是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保护。重点关注监护人未依法支付抚养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线索,探索在撤销监护权等涉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开展社会调查,例如在撤销张某某监护人资格民事支持起诉案中,通过社会调查,查明张某某家属中无人具有监护抚养张某某的能力,有效解决了逐项证明家庭成员监护能力的诉讼难题。2021年以来,依法为38名诉讼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及受家暴妇女在撤销监护权、抚养费纠纷等领域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的谢某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典型案例。对民事判决、裁定中法条适用错误、公开法律文书未隐去未成年人姓名等问题依法开展监督12次。依法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的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依法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12人次。
三是着力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深挖个案背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问题,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2021年以来共办理83件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督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参考性案例。针对孤独症儿童患者康复机构存在违法问题或风险隐患,在依法对虐待孤独症患儿的被告人赵某某提起公诉的基础上,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引导、帮助康复机构规范经营、明确标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该案获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参考性案例。针对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某互联网软件未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责任、未履行对未成年人注册审核义务致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问题,及时开展民事公益诉讼,通过检察建议、座谈会商确定9个整改大类、26个工作方向共计78个具体措施的专项整改方案。借鉴“外脑”智慧,邀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家组建第三方评估小组,通过多次评估及检察听证跟进监督整改方案落实。针对宾馆、酒吧、KTV、私人影院等重点场所及新兴业态管理不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屡屡发生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主体依法规范管理,联合区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新业态问题监督整治,依法开展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4起案件获评全国女检察官协会、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二)创新履职,有力增强“六大保护”协同护航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出台《“走进校园课堂”专项工作方案》,在推进未检综合履职的基础上,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打造分层、分类、分级法治课,推出包括预防校园欺凌、禁毒教育等28项未成年人生活所需的法治主题课程。举办特色检察开放日、青少年普法夏令营、模拟法庭、模拟检察听证等青少年体验式普法特色活动。五年来,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讲612次,开展体验式普法活动29次,受众超10万人,80余名市、区两级代表、委员受邀参加活动,其中模拟检察听证活动获得人民日报报道,模拟法庭活动获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二是创新打造“检察官会客室”进校园。2024年9月,区检察院创新线索发掘方式,在三里屯一中试点设立“检察官会客室”,采取检校座谈、互动法治课、带案下访、家长联席会等多种形式发现履职线索32条,助力学校做好法治教育工作,依法督促相关主体落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要求,解决学校18项法治需求,获得区教委、学校高度认可,逐渐探索出以“检察官会客室”实现三级预防、推进“六大保护”的有益实践。
三是数字赋能引领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提质增效。构建“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梳理出交友软件未设置实名认证、培训机构资质不健全等21类问题168条线索,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推动落实“六大保护”。其中,办理的督促某交友软件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检察监督案获评全国女检察官协会典型案例及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典型案例,对社交软件的治理工作经验作为首都检察版“接诉即办”优秀案例在全市检察系统内予以推广。该模型工作已纳入朝阳区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年来,区检察院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未检“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方面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办案规范和履职体系,综合履职率及综合履职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助力“六大保护”,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综合履职效能释放不够充分,履职深度仍需增强
一是“四大检察”监督发力不均衡。从监督案件数量上看,刑事诉讼监督数量较高,监督点覆盖较广,对涉未成年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深层次问题的监督力度较大,成效较为明显。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数量及监督深度相对不足,在民事、行政等诉讼活动中发现其他违法犯罪或公益诉讼等线索的成效还不够突出,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线索挖掘与处置机制衔接还不够顺畅。例如,2021年以来办理的9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中,有5件为法律文书中未成年人姓名未隐去、4件为援引法条错误,均属于“纠错式”的“浅表性”监督。同时,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领域主要集中在常见权益保护方面,对未成年人药物滥用、网络低俗信息侵害等新型问题仍需加大监督治理力度。
二是社会支持体系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方面,对督促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跟踪问效机制不完善,发出的指导令存在“重送达轻落实”现象,没有会同专业机构对涉诉家长教育方式改进情况进行持续评估。另一方面,与妇联、关工委、社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等组织的协作更多地集中在个案配合,以综合司法保护助推社会支持体系资源整合的力度还不够,社会支持体系的资源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新业态、新领域未成年人保护监督机制供给不足
一是新业态线索识别体系不完善。当前,游戏平台诱导未成年人大额充值、网络直播商户通过“抽盲盒”“限时福利”等方式或话术诱导未成年人非理性打赏及消费的情况日益突出;部分商户利用自助购物等“无人售货”模式向未成年人违规销售烟酒商品,个别社交平台违规向未成年人传播“软色情”“慢脚文化”等低俗信息,均系新业态发展衍生出的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新问题。区检察院主要通过办案数据、“12345市民服务热线”、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方式发现并核查新业态、新领域的问题及线索,与区级其他职能单位的线索对接机制还不健全。例如与市场监管、网信、文旅、教育等区级职能单位的线索实时共享平台尚未建成,线索发现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和滞后性,缺乏常态化联合监测机制和数据互通标准,难以覆盖新业态的灰色地带。比如,直播打赏的即时性特征使线索易随直播结束消失,自助售货模式的法律界定及监管标准仍有争议,算法推荐的隐蔽性让低俗信息难以被彻底发现或拦截,难以对新型侵害行为形成前置化、全链条的防控屏障。
二是法律规定及具体落实有待明确。部分新业态、新领域的问题需要上层法律规范予以明确,但目前部分法律规定较为模糊,在明确各方责任、落实法律监督职责时,新业态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容易出现“监管盲区”。例如,在直播打赏、电竞陪练、虚拟社交等新兴场景及私人影院、网约“短租房”等新兴接待场所中,平台审核义务、家长监护责任与行政监管职责常存在交叉模糊地带,在落实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保护要求时容易陷入僵局。此外,新业态更新速度较快,现有监督手段难以形成常态化约束,导致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监督供给出现不足,应对新业态快速迭代带来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挑战压力增大。
(三)数智赋能检察监督的效能仍需提升
一是数据资源获取渠道受限。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数据主要依赖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少部分来源于当事人提供数据,监督数据体量不足,难以支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数据库建设。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涉案数据、教育部门的校园安全数据、民政部门的困境儿童信息、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处罚线索等关键数据资源,因缺乏安全规范的数据交换规则和技术支撑平台,无法实现有效整合利用。
二是数智资源转化效能不高。区检察院已积极发挥现有的各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效能,但缺乏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校园欺凌等风险的智能识别算法,数据清洗去重、关联分析、趋势研判等核心技术能力不足,导致海量数据中蕴含的监督线索和风险隐患难以被充分挖掘,数据资源向监督效能的转化仍需提高。此外,目前尚未研发出更为高效、精准、便捷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智赋能检察监督的效能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区检察院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刻把握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特性,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创新引领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提高履职成效,聚焦未检保护新形势、新问题、新需求,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履职向更高质量迈进。
(一)深化综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一是发挥“四大检察”一体履职优势,推动各项职能靶向发力、凝聚合力。做优刑事检察保护,深化“十字双程”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机制,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进一步走深走实。聚焦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薄弱环节,建立监督领域重点问题清单,针对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占比低、执行监督浅表化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监督专项工作,重点针对抚养费支付不到位、探视权保障不充分等与未成年人权益息息相关的深层次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针对行政诉讼监督不足、突破性不强的问题,重点针对行政诉讼争议问题开展调研,对涉未成年人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力争实现有力突破。针对公益诉讼新类型、新领域监督不够充分的问题,设立公益诉讼线索小组,重点攻坚未成年人药物滥用、控辍保学、从业禁止、网络低俗信息治理等新问题,将公益诉讼监督迈入“深水区”。
二是强化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专业力量。着眼检察官能力及知识储备双向提升,建立“常态学习+小组研讨+实践反馈”的工作模式,定期强化对全国各地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领域新发现线索、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学习研讨,强化同堂培训质效找准检察履职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职能的融入点,拓展综合履职线索来源。注重未成年人保护经验运用及成效反馈,探索通过检察履职填补“监管盲区” ,深化综合履职成效,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助力社会支持体系精准发力,充分释放体系效能。构建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令“全链条落实”机制,强化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的约束作用。以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为出发点,整合并吸纳区职能单位、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等多类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资源,通过个案搭建起更为常态化、全局化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资源精准匹配,推动形成“检察+社会”保护合力。
(二)优化新业态领域检察监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一是优化监督机制。发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枢作用。构建多层次保护协同机制,顺畅跨区域线索移送、分析研判、衔接协作机制,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及网络等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探索与区级职能单位共建未成年人保护线索互联互通机制,确保传统领域有序治理、新兴领域能够治理,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落地、落实,稳步推进新类型新问题的解决。持续优化与各职能单位的配合衔接,在新类型、新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开启多领域配合协作,增强同堂培训质效,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针对人民群众关切的网络直播等各类未成年人深度接触的新业态,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深入开展新发展阶段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技术赋能,适时以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新业态的灰色地带进行试点监督,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驱动”。
二是助力完善制度规范。针对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创新协同工作机制,联动相关部门协力推进,及时总结反馈经验做法,为立法规范提供实践参考。结合新业态发展实际,对直播打赏、电竞陪练、虚拟社交、私人影院、网约“短租房”等新兴场景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注重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及时调整检察监督方式,适应新业态发展带来的新挑战,与相关职能单位形成长效监管合力,通过线索移转、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多种检察履职方式,明确监管职责,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要求。
(三)拓展监督路径,持续注入未成年人保护新动能
一是持续拓展监督履职路径。依托“检察官会客室”“走进校园课堂”等多元化联络抓手,精准捕捉司法需求。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落实及答复工作,将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创新驱动。在常态化开展“走进校园课堂”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检察官会客室”挂牌专门学校的工作,将检察履职及未成年人保护的触角延伸至专门学校,进一步深挖“三级预防”工作重点,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与犯罪预防双重防护成效。
二是着力破解数据难题。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建立常态化线索核查及处置机制。吸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有益经验,依托现有各类公开数据资源,探索构建更加多元化的数据采集体系。在扎实推进 “12345 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检察融合履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的同时,坚持单一场景“小切口”思路,以小数据库的方式助力形成多场景、多领域的监督成效,有效避免因数据量不足而无法开展跨领域监督的问题。例如,针对移动应用程序违规收集未成年人信息这一突出问题,区检察院目前已创新构建 “移动应用程序未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可以根据现有公开数据筛查出疑似违规收集未成年人信息的相关软件或平台,有效提高数据运用成效。通过强化数据运用成效,不断提升数据资源向监督效能的转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报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全面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六大保护”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