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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朝阳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落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区审计局依据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开展了对朝阳区耕地保护和利用情况、郊野公园管理及现状2个专项审计调查,同步对4个地区办事处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区耕地资源情况

 朝阳区2023年耕地面积23,054.26亩,主要分布在2个街道、16个地区以及2个国有农场(隶属首农集团)。其中,街道办事处耕地面积14.50亩,占朝阳区耕地面积的0.06%;各地区办事处耕地面积19,914.16亩,占朝阳区耕地面积的86.38%;国有农场耕地面积3,125.59亩,占朝阳区耕地面积的13.56%。耕地面积较大地区主要分布在金盏、黑庄户、孙河、崔各庄。目前,朝阳区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1.57万亩,其中地区办事处1.35万亩,占比86.1%; 国有农场0.22万亩,占比13.9%。

 (二)全区郊野公园情况

 目前,朝阳区共建成郊野公园46处,涉及18个乡1个街道,总面积43,785.4亩。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绿隔地区公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等文件要求,朝阳区实施绿隔地区公园提升改造工程,2023年至2024年共提升改造了东坝郊野公园、将府公园、古塔公园、东风公园、杜仲公园一期等16处。

 (三)4个地区办事处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常营地区现共有8条河道沟渠,平原造林及生态林1,096.31亩,郊野公园1,880.81亩,耕地138.9亩。黑庄户地区现共有34条河道沟渠,平原造林及生态林4,207.14亩,郊野公园994.31亩,耕地3,597.66亩。豆各庄地区现共有9条沟渠,平原造林及生态林4,255.36亩,郊野公园2,202.02亩,耕地189.5亩。王四营地区现共有9条沟渠,平原生态林854.39亩,郊野公园2,081.73亩,耕地89.17亩。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耕地面积稳步提升,耕地保有量地块种植条件明显改善。郊野公园数量及面积逐年增加,强化郊野公园服务群众功能,持续提升绿化隔离地区生态水平。4个地区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了耕地保有量任务,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平原造林、生态林及郊野公园养护工作,持续做好河长制工作,积极推进治水责任清单相关任务,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推进扬尘治理、裸地管理,各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保护和利用方面

 1.耕地保有量地块管理有待提升。审计通过对比2023年度耕地变更调查和耕地保有量数据发现,耕地保有量范围内个别地块未在变更调查中显示,涉及地块5处,面积23.57亩。

 2.部分补贴资金和项目管理不严。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个别地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补贴资金在下属单位滞留,涉及金额9.34万元。审核申报补贴材料不到位,对入账发票和使用公司的经营范围审核不严格。二是项目管理不严格。个别地区基本农田建设采购项目超范围施工,9个地块的渣土清运、土方平整等内容均不在项目合同签订及竣工验收范围内;领取复耕补贴未见工程施工资料,共35.09亩,涉及金额175万元。个别地块存在不同项目重复平整施工情况,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3.耕地管理责任未有效落实。抽查部分耕地地块,发现5个地块存在应拆除的建构筑物及基础设施,6个地块田间管护不到位,个别地块存在堆放水泥板、田间道路堆物、建筑垃圾等。以上部分问题在2023年耕地保有量利用实测中已经发现,但相关部门未督促属地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有待加强。

 (二)郊野公园管理方面  

 1.郊野公园管理制度不完善。按照《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养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一是尚未制定绿隔地区公园管理实施细则、巡查检查制度、养护技术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二是未执行市级养护分级标准。按照2022年市级出台的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分类分级养护政策,郊野公园养护标准分一级、二级、三级管理,市区投入应不低于12元、8元、6元;我区仍按旧政策标准将郊野公园分为3A及以上和普通公园进行养护,相应区级补贴标准分别补贴至8元、6元。     

 2.郊野公园监管、养护不到位。2022年、2023年市级养护检查结果显示,4个公园低于60分,但在区级监督检查评分中均高于85分,相关责任部门对部分郊野公园的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郊野公园存在多处私搭乱建、垃圾未及时清理、水面大面积漂浮物等问题,个别公园存在改变游廊原有功能占为他用情况。

 3.郊野公园建设及资金管理不规范。1处公园二期建设,违规将部分项目资金转入以施工单位名义开立的共管账户,涉及金额250.64万元。绿隔公园功能提升项目个别标段结算审定单价高于合同综合单价,涉及虚增金额9.94万元。1处公园林木移植项目虚列工程量,工程结算书移植数量比移植许可证多计473株。

 (三)4个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重点关注了4个地区水、森林资源和污染防治方面的管理情况,发现:一是水资源利用管理不严。2个地区未及时收缴污水处理费,涉及金额467.42万元。3个地区水环境保护不到位,沟渠内有大量垃圾,个别断面水质不达标。2个地区6眼生活用井及4个农村供水站未取得卫生许可证。2个地区乡巡河次数不够,未落实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的规定。二是森林资源管护不足。2个地区2处公园配套用房违规出租用于办公和住宿。2个地区林木养护存在树木大面积缺失、绿地裸露等问题。三是空气质量目标落实不到位。3个地区空气质量市级排名逐年降低,未达到各街乡市级排名持续改善的要求。

 四、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是关于耕地保护和利用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比对年度变更调查与耕地保有量范围内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加大对耕地类补贴资金使用政策落实,严格补贴类资金申领核实,确保补贴用的足、用的好。加强对耕地项目过程把控,严格验收程序,对项目归档资料和地块整理实效开展情况进行把关。

 二是关于郊野公园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按照要求尽快完善郊野公园相关配套制度,与市级分级标准保持一致,并积极完善养护资金配套。强化对郊野公园的监督检查,加强养护管理,强化管理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高养护质量。加强郊野公园工程项目结算过程管理,核减虚列部分工程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是关于4个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问题,要强化属地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制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自主巡查。落实执法监督管理责任,促进区域水环境质量提高。进一步加强机井管理,规范取水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公园配套用房的使用,保障公园公共服务属性的实现。结合“林长制”工作要求,细化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林地养护日常管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合理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力争各项指标排名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