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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0月24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检察院发出《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了“发挥主导作用,广泛凝聚各方适用制度的合力”“坚持多措并举,提升适用制度的规范化水平”“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适用制度的良好氛围”“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适用制度的能力”等四项意见。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审议意见,院党组就审议意见内容进行了专题审议,提出了落实要求,并成立意见落实工作专班。区检察院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区检察及时制定了落实方案,及时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全面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质效,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主导作用,广泛凝聚适用制度的各方合力

 (一)强化沟通协作,凝聚区级司法机关合力

 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导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形成了监检协同全流程协作调证模式。在程序衔接、规范适用、证据标准、权利保障等方面,通过推进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区级公检法联席会等方式形成共识,统一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同时,以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模式为立足点,区检察院在坚持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充分落实《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工作意见》,成立专业化办案组并实体入驻、常态化运营,实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站式”办理程序高效衔接,统一了“一站式”认罪认罚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二)完善外部衔接,保障制度适用畅通和质量

 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提前介入机制的作用,夯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基础。区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落实“应介入尽介入”要求,对有可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及时就证据审查及程序适用出具意见,为后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打下坚实基础。严格把握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据审查和认定标准,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及认罪认罚权利告知、意见听取、量刑协商等进行严格规范,在刑事检察部门内部开展多次专题培训,严格要求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依法履行权利告知责任;要求检察官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充分听取对量刑建议的意见建议,依法开展量刑协商,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区检察院通过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权利保障体系,联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共同探索并创新设立“一站式”多元调处工作站,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拓宽“来广营模式”、“检察官会客室”适用范围,提升适用效果,不断创新犯罪治理机制、优化犯罪治理模式。区检察院将以“一站式”办案模式为基点,总结经验并依托现有的公检联络机制,形成涵盖从立案侦查至审查起诉环节全流程、全节点、全主体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案手册,提升制度适用效能,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制度适用的规范化水平

 (一)保障辩护权行使,提升值班律师依法履责实效

 区检察院持续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覆盖专项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高效的沟通协同机制,实现了“检司”联动高效履职。通过开展内部培训,在办案过程中增加控辩协商环节等相关内容,建立定期收集值班律师意见等工作方式,进一步落实控辩协商实质化。在开展认罪认罚具结时,要求检察官充分保障值班律师就量刑建议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充分听取值班律师关于事实认定和程序选择方面的意见,加强认罪认罚阶段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释法说理工作。要求检察官在开展认罪认罚具结时,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同步录音录像。通过提升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实质化和规范化水平,实现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质效水平的质的提高。

 (二)加强调研沟通,提升量刑建议提出的精准性

 区检察院为提升量刑建议精准性,通过调研分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案件情况,注重梳理量刑诉判不一致情况,查找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在量刑情节认定方面的分歧点,与审判机关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全面提升确定性量刑建议的提出率和采纳率。目前,区检察院提出的确定型量刑建议已高达93.4%。通过总结各类案件裁判规律、召开检法联席会等方式,加强与法院沟通会商,确定多种同类案件、常见罪名量刑参考因素和从宽幅度。如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区检察院与法院已就不同血液酒精含量及不同从重情节案件,形成了一致的量刑规则,已实现相同情节相同量刑的精准量刑效果。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其他罪名的量刑规则确定工作,全面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量刑建议的精准性。

 (三)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做好“后半篇文章”

 区检察院通过坚持检察工作一体化,强化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机关等主体一体履职。针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建立以行政检察部门为主导的沟通联络机制,确保案件不起诉后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被不起诉人“应罚尽罚”。通过行刑反相衔接线索案件化办理,提升衔接工作规范化办理质效。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根据制发检察建议不同情况,落实了及时反馈或主动说明原因等工作要求。会同公安机关、相关行政机关通过联席会商及日常沟通联络,及时掌握适用认罪认罚不起诉后行政处罚落实情况,提升不起诉案件的适用效果,确保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制度适用的良好氛围

 (一)多举措并用,增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效果

 区检察院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双轨道宣传工作,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机制、路径等开展法治教育、普法宣传等。院依托本单位检媒协作机制,激发检察干警创作热情,加强以案释法,采用多种适宜传播的形式,形成了一批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的优秀宣传作品。结合“一站式”案件办理、“来广营模式”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轻罪检察品牌,通过“三微一端”平台、办案区宣传栏等渠道充分展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制度背景、具体内容和从宽后果,向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增信释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营造“认罪认罚才能从宽”的浓厚氛围,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开展“走进街乡”、“走进校园”、“走进CBD”“走进朝阳园”的“四个走进”活动中,积极开展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案例介绍,结合“检察会客室”开展宣传活动,多次前往校园、企事业单位、科创中心、街乡基层等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活动,针对各主体不同法律需求选择案例,在普法教育中以案释法,以生动形象的形式将抽象的认罪认罚制度价值具体化。

 (二)开展同堂培训,提升适用认罪认罚适用准确性

 区检察院充分利用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同堂培训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交流渠道,统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标准,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深度与办案协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如2024年下半年,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邀请下,区检察院派员为法律援助律师履职开展专题讲座;2025年上半年,区检察院赴区纪检委开展职务犯罪主体授课,以同堂培训为契机,探索监检协同调证模式,提高了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

 (三)建立案例库,发挥认罪认罚案例释法功能

 区检察院在内部平台已建立“朝检案例库”,在“刑事犯罪检察专栏”中及时发布涉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典型案例,统一认罪认罚案件裁量尺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中认罪认罚效果好、案件办理效果好的,结合案例发布制度、宣传制度以案释法,特别是突出认罪认罚后犯罪嫌疑人的从轻幅度、社会矛盾化解和追赃挽损的良好效果,推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刑事检察部门安排专门办案组负责培育、转化认罪认罚优典型案例,特别是突出认罪认罚后犯罪嫌疑人的从宽幅度、社会矛盾化解和追赃挽损的良好效果,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推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目前,区检察院已有多项案例入选最高检、北京市典型案例。如区检察院办理谷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身份证件案的过程中,对谷某某主动开展证据开示以及多次释法说理等工作,实现认罪认罚转化,准确认定其主观故意,该案件入选北京市优秀典型案例,成为内部学习的优秀案例。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通过现有宣传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积极价值。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适用制度的能力

 (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培训

 区检察院加强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各类案例研讨、新时代检察理念故事汇等活动,强化检察干警对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等新司法理念的理解运用,以新理念引领高质效办案。通过开展常见罪名的集中调研、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配合行刑反向衔接等制度,确保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落到实处,不断巩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成效,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效能。

(二)推进建章立制,充分发挥联席会、检委会咨询、决策制度效能

 区检察院通过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咨询作用和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决策把关作用。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率最高的第三检察部(轻罪检察部),制定了《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则》,立足工作实际,完善检察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商研讨机制,提升决策科学性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性。发挥“数字检察”的科技赋能,组织开展智能量刑建议辅助系统使用培训,采用科技手段辅助量刑,根据量刑相关法律法规,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制作量刑辅助表格并推广使用,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和采纳率。通过建立业务辅导、跟班锻炼、攻坚锤炼、交流合作等培养机制,提升检察干警案件审查汇报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提出量刑建议能力、信访接待能力等,打造具有朝阳特色的检察干警培养机制。

 (三)严格司法责任,确保公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依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认罪认罚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定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风险提示,严格要求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过程中遵循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权利义务保障、严格依法审理等原则,防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过程中的权力滥用;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杜绝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各项监督,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持续严抓工作纪律,以更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高质效履职办案,锻造高素质朝阳检察铁军。

 以上是区检察院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工作已经初显成效,但仍有诸多长效举措需要我们坚持长期主义方可取得长足进步。下一步工作中,区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继续加强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检察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朝阳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