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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司法局关于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年11月30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朝阳区司法局局长倪东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司法局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局作为全市唯一的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称号,被推荐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部门工作评议相关安排,7项评议内容中,我局涉及6项。第4项“区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不涉及我局。按照评议内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整体统筹,依法治区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依法行政办职能作用,2022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依法治区办及各小组会议14次,制定《朝阳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2021—2025年)》《朝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全区各级领导班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和全区各部门、各街乡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两个全覆盖。完成2021、2022年度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及向社会公示。建立“双通报一发布”制度,即依法行政工作年度通报和司法行政业务季度通报。连续四年编制发布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区级法治政府建设评估,通过一内一外双向“法治体检”,促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二)坚持率先目标,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1.积极服务依法科学决策。健全重大决策法定程序。2022年9月,推动出台《朝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配合区政府办落实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案例抽查评估。深化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全区43个街乡、37个执法部门共聘请政府法律顾问117人次,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法律事务1.8万余件。2023年3月,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深化朝阳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党委部门纳入制度体系,明确规定区、街乡两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实现制度优化升级。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2022年至今年9月底,共对我区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等161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类合作协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600余条,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备案区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对部门制发的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同时通过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抽查评估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监督。

 2.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持续深化街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区司法局统筹推进形成了一统筹、三强化、五联动的街乡综合执法“1+3+5”朝阳模式,挖掘推广双井街道“四七五”综合执法经验。利用“每月一讲”培训课堂,培养“法制小教员”近百人,增设行政执法短视频和“街乡十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课程,开展针对性教学。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权。2022年,全区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1175054件,其中,各街乡实施行政检查和处罚444379件,人均执法量为475件,分别同比增长37.6%和33.6%,实现双提升。同时,我区积极推动审慎包容监管制度的落实,仅交通执法领域,2022年按照“首违不罚”要求作出警告处罚605043件,涉及金额6700余万元。持续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2年,处罚案卷合格率委办局为100%,街乡为90.7%。

 3.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深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1+1+43”接待咨询新格局,畅通复议渠道。设立1个北京市首家专业化区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实现“立审分离” ;专设1个区政府公安交通行政复议受理分中心,突出“案前化解”;分设43个街乡行政复议咨询点,提供“家门口的服务”。制定完善行政复议接待、立案审查、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等八项工作制度和流程,打造统一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复议质效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2022年7月复议改革以来,新收复议案件5726件,是改革前同期的8倍,复议后再诉率为10.2%,胜诉率超99%,近90%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我区能动复议工作被市委依法治市委推荐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4.扎实推进行政应诉工作。着力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出台《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试行)》,推动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2023年1-9月,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70件,同比增长97.9%,一审败诉率2.5%,远低于全市平均败诉率。去年以来吴小杰区长等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9次,区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48人次。积极推进行政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就诉讼高发类、矛盾问题突出类案件以及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梳理分析,积极提出完善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化解矛盾风险的对策建议。

 (三)坚持围绕中心,法治服务保障取得新成果

 1.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对预付卡监管工作的联动,全程参与区级预付卡管理1+n方案体系的制定,编制涉及63部法律法规、31个业态的《朝阳区单用途预付卡监管工作手册》,制作8个预付费监管工作案例,汇编形成《朝阳区预付费监管实务手册》。复议案件审理中,针对虚假广告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涉企案件,积极调解,累计为企业减轻处罚近千万元。

 2.积极提供法治保障。参与区域重点工作,深入研究违建强制拆除,参与京哈铁路沿线综合治理、化石营、酒仙桥旧城区改建、天鹅湾、新京润等历史遗留项目涉法问题研究论证,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研提法律意见,提供法治保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建立规范性文件快速审查机制,对涉疫情防控的14件规范性文件、重要协议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制定疫情防控行政执法手册,编纂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十问十答和相关权益保护指南,广泛宣传。

 (四)坚持控源提质,努力提高接诉即办工作质效

 1. 坚持高位调度,强化主动治理。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我局共办理接诉即办工单4850件,坚持主要领导调度、主管领导督办、相关科室负责人承办的工作机制,做到每日会商、每日通报。我局工单诉求主要涉及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等方面,针对涉法涉诉类诉求,将诉求化解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针对律师投诉等诉求集中的问题,强化未诉先办,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释法,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为群众解决问题。

 2.强化源头治理,控源提质。对诉求集中的律师行业管理问题,加大工单的统计分析,提出规范经营、加强行业自律的措施,向全区律师行业发布倡议书,引导律师及律所履行社会责任,对工单总量大、增量明显、考核成绩差的律所进行针对性培训及约谈,建立律师行业“接诉即办”工作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管。

 (五)坚持司法为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全要素”法律服务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街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全覆盖。与688个社区(村)按照顾问律师和社区(村)“一对一”配备模式签订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协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累计接待各类法律服务咨询20.6万余人次,法律咨询满意率全市排名前三。

 2.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现。目前,全区共有律所1297家,占全市的38.5%,律师24386人,占全市的52.9%。2020年以来,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增加了800多家,律师增长了8000多人,律师行业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领导律师协会圆满完成换届工作。区律师行业党委“146党建工作路径”等3个项目入选北京市百个两新组织党建品牌。开展“万名党员律师驻社区、人民满意我先行”活动,律所党组织与603个社区党委签订共建协议,签约率达94%,该项目荣获北京市2022年度党建课题优秀成果三等奖。加强规范管理,全力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行政审批优化措施,推行“一网通办”服务。2022年以来,办理律师类行政许可和备案16725项;办理行政投诉案件1973 件、行政处罚案件48件;妥善处理涉律师舆情163起。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律师统战工作,严格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积极发挥作用,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推动百余家律所主动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等国家重点项目,组建服务“两区”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库。针对元宇宙、碳关税及欧洲芯片法案等国际前沿问题,鼓励律师从法律角度建言献策。2022年法律服务业营收177.4亿元,今年1-8月份营收金额131亿元。

 3.法律援助民心品牌效应更加凸显。建立“一网两翼三支撑”工作模式。2022年至2023年9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464件,提供法律咨询21万余人次。打造一张覆盖全域和全时空的立体化服务网。区法律援助中心、街乡法援工作站和社区(村)法援联络点形成三级响应和服务平台。在劳动争议仲裁院、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22年至2023年9月底,12348热线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7593人次,法律咨询满意率全市排名前三。建立精准化服务和部门联动化解纠纷两大机制。实行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和“承诺制+容缺办理”,全面提高窗口办事效率,2022年至2023年9月底,1114件法律援助申请适用了承诺制。形成法律援助队伍、案件质量和案例宣传三大支撑。在全市招募100家优秀志愿律师事务所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及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制度文件,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通过多个中央和市级媒体进行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4.“公证为民”服务更加便捷高效。2022年至2023年9月底,正阳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5603件。积极推进“社区(村)公证服务顾问”工作,与东风、南磨房等乡政府分别签订共建合作协议,打造公证半小时服务圈。为多个腾退安置房项目办理产权证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达近千人次。2023年以来,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遗嘱200余件,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服务20余次,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公证593件。2021年、2022年正阳公证处连续两年参加服贸会展示朝阳公证形象,为涉冬奥征集活动评审工作提供采购评审公证现场监督服务16件,保全证据公证近10件,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公证法律咨询20余次。

 5.司法鉴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全区14家鉴定机构开展诚信等级评估活动,完成初评任务。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大疑难案件专家评议力度,建立专家技术支持机制,就司法鉴定疑难复杂案件专业技术问题开展“一案一论证”。2022年以来,共受理司法鉴定投诉139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792件,对检查出的问题各鉴定机构均已落实整改。

 (六)坚持久久为功,维护安全稳定彰显新担当

 1.加强“两类人员”管理。2021年我区高规格成立了区、街(乡)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探索形成了朝阳区社区矫正“5+6+43”的工作架构和“七彩”教育模式。率先建立破解“纸面服刑”问题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核工作。现已开展病情复核鉴定76人次,3人因不符合法定情形被依法决定收监执行。与公安分局建立针对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司法所与派出所就“两类人员”的“两所”衔接。2022年,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执法督查活动,对街乡矫正委员会下发整改建议6份。截至2023年9月底,我区共有在管社区矫正对象1118人,安置帮教对象2614人。对安置帮教对象强化动态管理,开展安置帮教业务督查88次,发现问题53个并已整改完毕,对1746名安置帮教对象开展预放前和新入监户籍地核实,核实率、反馈率均为100%。

 2.加强调解体系建设。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完成区调解员协会换届工作,组织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在物业、道路交通、消费、医疗等领域健全完善行专调解组织。2022年至2023年9月,全区人民调解案件成功调解18543件、行政调解案件成功调解5766件。形成六里屯“朱静调解室”、黑庄户温度+调解室和向日葵志愿调解员队伍等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黑庄户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平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曹俊英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七)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八五”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制发《朝阳区“八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朝阳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责报告评议实施办法》等文件。持续发布《朝阳区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发《普法工作建议函》,加强指导和监督。在全市率先开发建设智慧普法绩效信息系统,实现了普法考核任务动态监测、科学考评。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文化建设。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221名,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9个。加强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印发《朝阳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推出普法IP卡通形象,率先聘任“守法普法宣传大使”,垡头地区文化中心被命名为北京市法治文化基地建设示范点,建成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43个街乡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活动中心45个。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大赛,建立区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精品库。强化重点领域普法。在“3·15”、“4·15”、“民法典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普法重点,分层分类开展系列线上线下宣传活动1300余场,累计受众160万余人次。

 (八)认真办理区人代会确立的议案和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2022至2023年,我局共承办2件人大建议,分别为2022年69号《关于聚焦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推动朝阳成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建议》、2023年109号《关于建立朝阳依法行政案例库推进朝阳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建议办理工作中,注重加强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直接抓,做到专项承办、专人负责、专件答复。加强统筹,推进办理工作落实。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联络,深入分析研究建议内容,找准问题切入点,着力推进落实。加强沟通,提高办理结果成效。严格落实区政府工作要求,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在办理的各个环节认真听取办理工作进展并和代表保持联系。2022年、2023年,我局建议办理满意率均为100%。

 (九)履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工作职责

 2022年至今年9月底,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修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征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等4件立法建议工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区政府法律顾问研提意见建议20余条;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27项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提出意见90余条。今年行政复议法修订中,吸纳了我区复议调解特别是案前化解的创新做法,在新行政复议法总则中进行了规定。

 区律师协会作为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意见征询协作单位,在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等13部法律草案的立法意见建议征集中,充分发挥朝阳律师的专业优势,累计提出各类立法意见建议566条。

 (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初,我局收到区审计局关于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数据审计情况的反馈,主要问题为部分预算项目未进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申报、固定资产超标准数量购置和固定资产超标准价格购置。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尽可能细化预算支出事项,提高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部门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纳尽纳。二是规范购置办公设备。此前,为支持街乡司法所建设,按工作惯例,我局为各街乡司法所购置了办公所用的电子设备和办公家具,均纳入了我局固定资产台账进行管理,固定资产数量超标。2022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资产购置工作。超标准物品不再购置,对达到报废年限及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及时清理报废。三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标准价格要求。进一步合理统筹使用资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要求,新购置的资产均向区财政履行了审批程序。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筹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仍需加强。作为区委依法治区办和依法行政办,需统筹推动和督促协调解决一些区属部门和街乡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足、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从区政府绩效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及区级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情况看,仍然存在部门间法治建设水平不均衡等问题。针对推进法治朝阳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牵头统筹力度和推进创新举措方面还需加强。

 (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对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求,针对执法人员与法制工作人员存在的专业能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意识亟待提高的问题,以及在下一步落实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中,涉及职能划转、队伍合并、人员调整等方面,如何破解改革对执法工作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平台等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但服务的规范化及对服务的质量评估等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站(室)服务功能、标准以及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还有待进一步推动深化。

 (四)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提升普法工作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八五”普法以来,各街乡、各单位普法责任制意识普遍得到了增强。但在普法责任制落实上仍存在不重视、不到位的情况,客观上降低了辖区人民群众对我区普法工作的满意度,未能全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普法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首善之区排头兵建设,不断提高维护安全稳定能力和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水平,为精彩谱写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朝阳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上持续发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以法治督察、依法行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为牵引,以深化基层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法治帮扶机制等创新举措为抓手,不断激发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入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二)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持续发力,全方位提供法治化保障。发挥法律服务资源和人才优势,围绕“五宜”朝阳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决策案例评价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注重运用备案审查意见书、建议书等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备案审查规范化水平。用好智库资源,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三)在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上持续发力,推进法律服务提档升级。进一步规范“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度和“一站式”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八五”普法决议,坚持执法实践与普法工作并重,加大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督促各单位把普法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上持续发力,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优质调解力量互助互通。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平台载体、机制方法创新。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改革,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两类人员”及律师重点人的教育管控,防范各类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