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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 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抓“两区”建设和金融业扩大开放重大机遇,紧扣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切实防范各类金融风险,保障区域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部门工作评议相关安排,7项工作评议内容中,我办涉及5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主体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或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扎实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研究制定《区金融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16条,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及时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工作问题。三是完善普法工作保障。明确普法宣传负责人,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更好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2.落实领导责任,提升学法用法能力。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始终把学法作为改进、加强工作的形式和方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坚持一把手带头,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个人自学和班子集中研学的必修课。二是增强干部法治观念。建立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发挥“以点带面” 作用,引导带动全体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区金融办提升综合素质系列培训为抓手,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讲座、座谈会、主题党课、庭审旁听等20余次,做好单位内部普法教育工作,助力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金融产业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等重点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信访、信息公开、项目审查中的合法性审查作用。2022年以来,我办共办理信访6300余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签订项目合同182份,均由律师团队进行审核并按期回复,确保依法依规;接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按规定流程处理。

 3.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做好区域金融行业及群众普法工作。2022年以来,我办积极协调区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宣传《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金融行业法律法规,组织典当行、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金融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围绕国家安全、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等内容制作宣传册、宣传展板;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85篇,线下组织街乡联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教活动132场。二是加大涉非企业风险化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强化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线索搜集研判,持续提升风险企业化解处置力度。通过约谈、联合执法等方式,保持对风险企业高压态势,有序做好冒烟企业的风险化解处置工作。三是开展P2P平台清退与资产追缴。依托处非工作专班,通过持续约谈、联合执法、控人控钱、征信接入、账户共管等措施,持续压降风险,实现我区市级挂账P2P网贷机构顺利出清。四是开展私募机构风险分类整治。统筹协调相关委办局及街乡,通过走访约谈、行政核查、注销吊销和网格化监管等手段,持续开展私募基金风险分类整治工作。

 (二)紧盯目标任务,推进区域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

 1.紧盯重点经济指标,有力支撑区域经济发展。2022 年金融业实现税收 491.17 亿元,同比增加 7.3 亿元,同比增长 1.5%;贡献区级收入94.49亿元,占全区区级收入的18.8%;2022年实现增加值1544.5亿元,同比增长5.1%,占全区GDP的比重为19.5%,金融业为全区第一大行业。2023年1-9月份,金融业实现税收373.52亿元,金融业贡献区级收入70.15亿元。

 2.加速机构聚集,不断夯实区域金融业发展基础。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吸引作用,制定“一企一策”,持续吸引标志性金融机构落户,一大批体量大、贡献高、知名度强的金融机构纷纷落户我区。近两年,累计吸引中信金控、渣打证券等86家金融机构落户朝阳,其中总部机构15家,分行分公司39家,支行支公司32家,涵盖了银行、证券、金融控股等多个金融业态,进一步丰富朝阳区金融业态,增强朝阳区金融产业发展动能。同时,吸引宏利基金、联合资信等10余家机构税务关系成功回迁,助推金融业稳健增长。

 3.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全链条服务机制。结合“服务包” 机制,为金融业66家企业做好属地服务,运用系统平台做好诉求、走访工作记录,第一时间落实承诺,2022年以来累计办结服务诉求198家次。不断加大金融人才服务力度,加快我区金融人才聚集,通过举办人才政策解读会等活动宣贯我区金融人才政策,响应金融人才需求,面向金融人才提供应届毕业生指标、子女入学、高管医疗绿色通道、人才公租房、“凤凰计划” 高层次人才评选等各项支持政策。指导北京CBD金融商会开展工作,搭建金融合作平台,组织亮马河游船等活动,加强驻区金融机构沟通联络,全方位助力首都国际金融机构主聚集区建设。2022年,为企业提供53项金融产业政策支持,金额共计2.25亿元;2023年,为企业提供58项金融产业政策支持,金额共计2.16亿元。

 4.完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顺利推进区内企业上市。2022年以来,我区新增17家境内外上市企业,上市数量居全市第二,其中,中信金属是全市首家全面注册制后首批主板上市企业;成功吸引创业板上市企业天壕能源、北交所拟上市企业讯众股份、科能腾达迁入我区。充分发挥上市领导小组作用,推动企业上市服务标准化、常态化,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拟上市企业支持力度,为企业上市开设“绿色通道”,为拟上市企业协调上市事项和开具合规协调函152份/次。累计举办16次资本市场培训活动,8场“走进交易所”专题交流活动,9场专精特新等专题企业融资云路演直播活动。推动北交所、中信建投、首创证券、诚通集团与我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区共有上市公司142家,数量全市第二,其中境内上市公司54家,境外上市公司88家。截至10月底,在我区注册和办公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计2304家,数量全市第一,管理基金2.13万支,管理规模2.8万亿元。3家国际主权财富基金管理机构相继聚集朝阳。

 5.支持实体经济,大力凸显金融“保民生”作用。依托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线下金融综合服务。推出“新一期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专项信托计划”,累计放款406笔,累计金额15.6亿元,惠及企业357家。发布《朝阳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方案》,累计备案项目777个,备案贷款金额28.6亿元。朝阳区服务型企业疫情防控保险惠及企业员工近5万人,累计赔付金额9000余万元。

 6.力争先行先试,全面推进金融领域“两区”建设。完成全市首个以“揭榜挂帅”形式承担的市级调研任务,牵头起草《“两区” 建设国际收支便利化全环节改革工作方案》。2022 年8月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两区”工作专题会审议通过方案并对朝阳区相关工作给予肯定,市级相关部门于 2022年11月正式印发方案。积极吸引哈比银行等9个“两区”建设标志性项目落地,推动北京首单境外高端人才薪酬便利化购汇汇出业务等6项“两区” 建设突破性政策落地。“两区”建设国际收支便利化全环节改革,“数字增信文旅产融模式创新”“营造预付费资金监管新场景”等多项工作举措入选国家、北京市优秀案例。

 7.提升监管水平,规范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有序发展。结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及行业监管管理办法要求,对我区地方金融组织各行业开展全覆盖的业务现场检查。依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办法》对监管机构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区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要求,“从严从细从实”梳理检查名单,聘请专业安全员深入企业,依据场所环境、基础资料、设备设施及物料以及人员四大类40小项,开展安全现场检查,并具体指导企业整改。本年度完成66家地方金融组织的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问题445处,所有问题均逐一复核销账,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8.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防范金融风险。2022年以来,我区市级挂账186家P2P网贷机构借贷余额、出借人数、企业数量实现销账,累计追回款项175.2亿元,结清投资人22.96万人。完成区内33.2万家注册企业和3.1万家商务楼宇入驻企业首轮全量“冒烟指数”跑分摸排,初步摸排到“冒烟指数”40分以上企业420家。开展私募机构风险分类整治工作,推动91 家存在重大风险或违规行为的私募机构完成风险化解,245 家经营异常、失联的私募机构完成风险出清。规范第三方财富公司发展,对辖内 247 家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开展专项排查,推动146家企业完成注销、吊销、立案及更名。持续推进预付费领域资金存管,监测辖内涉预付费业务企业23.78万家,其中高风险企业1117 家,监管资金约14.99亿元。2022年至今接诉即办工作共有7个考核期成绩区级并列第一,共接办接诉即办工单3.24万件。发挥处非工作专班吸附作用,2022年以来,专班共接待来访135批次245名来访人员,电话接听投资人投诉 1.22万人次,网上信访接件3351件次,纸信及来访件共计8304件次,处理12345投诉9863件。

 (三)高度重视议案工作,依职责抓好相关任务落实

 2022年以来,我办共协办两件大会议案。

 一是2023年协助区商务局办理“持续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培育新消费、激发新活力,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议案。按照职责分工,修订完善金融产业政策,并于2023年正式实施新版《朝阳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在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促消费工作,开发更多符合新消费需求的金融服务产品,培育消费新增长、激发市场新活力,为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提供金融支持。二是2022年协助区商务局办理“高标准建设‘两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进朝阳高质量发展”议案。按照任务分解,全面推进金融领域“两区”建设,打造国际金融开放前沿区。2022年以来吸引29家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朝阳区。区内共有金融机构1600余家,其中外资金融机构近400家,占全市外资金融机构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聚集了全市100%的汽车金融公司,100%的外资再保险公司,80%的外资法人银行,80%的外资及合资保险公司,70%的国际证券交易所代表处。持续丰富金融要素,加速完善自贸金融业态,朝阳区自贸专营机构总体数量保持全市第一。打造创新引领“新示范”,全国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首批外汇NRA账户即期结汇业务等十余项全国、全市首批试点落地。

 (四)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职能

 认真履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职责。2022年以来,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办先后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及立法意见征询工作,结合金融工作实际,面向机关全体人员、服务对象等70余人研讨征求意见。在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意见期间,我办围绕金融风险处置方面,就相关条款提出对机构、行业、业务增设细节,以及进一步优化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分配等2条建议,为后续正式法律出台提供了参考借鉴。

 (五)落实审计反馈意见,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区审计局对我办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检查,指出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有两项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率不高,具体为风险企业清退、各类行业现场检查律师服务等6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资金25.39万元。二是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具体为2020年给予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一次性落户奖励200万元后,该公司2021年将工商、税务关系迁出朝阳区。

 针对以上问题,我办把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对于资金使用率不高的情况,调整项目合同金额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对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情况,修订完善朝阳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推进内控内审制度实施,规范开展财务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资金管理,加强往来款项管理与清理力度,在促进内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等方面不断夯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和规范管理。

 根据评议内容,2022年以来我办不涉及区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在此做零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发挥金融对区域中心工作支持力度不足。一是在服务区域科技创新、城市更新、国资国企盘活、农村地区提升等中心工作方面还不够有力。二是推动金融业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办法还不够多。

 (二)对新增长点研究不足,招商引资精准度不够。目前全方位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发挥中介服务机构作用不足,招商形式和渠道有待创新,金融业扩大开放水平还不够高,“两区”建设金融领域政策试点还需进一步突破。对标先进地区,在外资资管机构引进等方面还存在短板。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举措有待加强。一是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打早打小”风险工作体系还未完全建立。二是非法集资行政执法推进缓慢,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尚未建立。

 三、下一步打算

 我办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金融业扩大开放,放大外向型经济优势。持续推动“两区”建设升级,不断争取金融突破性政策、项目落地、制度创新及成果转化,加速推动国际金融开放前沿区建设。对照国务院2023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涉及金融领域有关事项,面向区内重点外资金融机构征集政策诉求,积极对接市级金融监管部门相关细则出台进展,争取相关举措在我区率先落地。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在国际金融机构招商、自贸政策宣传推介、大型活动会议筹办等方面加强合作,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平台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金融服务“全链条”工作机制。聚焦“国际创投集聚区” 建设,加深金融与商务、科技、文创等行业的交流合作,着力提升创投企业和被投企业服务,打造国际主权财富基金港。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业态,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完善上市企业储备和培育工作体系。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北交所,开展“一对一”上门培训辅导,持续梳理规范拟上市后备企业库和企业需求响应清单,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与国内外各大交易所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银证、银企对接工作体系,升级现有中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政银企精准对接,在现有的应急转贷、风险补偿、金融直通车等措施的基础上,探索新的金融政策支持。

 (四)进一步强化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各类风险出清。推进朝阳区金融风险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各部门联合执法,严把企业入口关,形成预警、调查、处置一体化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压实企业责任,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