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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6月30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该报告,并针对区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法院发出《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区法院高度重视该审议意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研究处理方案,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助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紧紧依靠区委领导,积极推动构建以“一核两轴三融合”为特征的“无讼朝阳”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体系,为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法治保障。自2022年8月1日该项工作启动以来,截至2023年4月底,共受理调解纠纷47078件、调解成功9810件,调解成功率20.9%;2022年区法院新收案件132752件,同比下降19.1%;朝阳区2022年“万人成诉率”同比下降14.1%,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果显现。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一核”高位统筹,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按照《朝阳区构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体系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朝阳工作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统一领导和区政府专项经费保障下,与司法局、街乡、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荐和选拔调解员,对调解员进行统一管理培训。随着工作展开,朝阳区范围内区域统合、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无讼朝阳”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二是整合汇聚“两轴”调解力量,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街乡横轴,在全区43个街乡设立矛调分平台,委派百余名调解员进驻开展专职调解工作,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物业、小额侵权等适宜属地化解纠纷。同时在全区614个村(居)委员会打造矛调工作站,在分平台指导下就地化解简易、初发矛盾。建设行业纵轴,在若干个矛盾纠纷相对多发的行政主管部门下设行业矛调分平台,预防调处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目前已建成涉外、知识产权、劳动争议、金融、医疗等多个类型化纠纷矛调分平台,形成了分层递进调处化解纠纷工作格局。

 三是系统增强“三融合”集成效应,促进制度规定实现更高程序价值。加强信息融合,作为平安朝阳成员单位进驻区级矛调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功能融合,依托平台从12345热线摸排出疑难复杂敏感纠纷300余件,覆盖4000余名群众诉求,已成功化解130余件,妥善处理了涉防疫隔离保险纠纷,发出北京首例“噪音侵扰”诉前禁止令化解钢琴噪音扰民纠纷,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加强力量融合,全面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类解纷力量,形成调处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目前,已组建以118名调解业务骨干为核心力量、273名在册调解员为后备力量的人民调解队伍。

 二、探索构建简案快审新模式,不断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成效

 立足案件高位运行的“大体量”实际,聚焦破解“简案不简”“速裁不速”等制约司法效能的突出问题,探索构建“简案快审”新模式,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解纷的司法需求。自常委会审议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8648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33144件,占民商事结案总数的48.3%;简易程序平均审理用时较法定审限缩短约二分之一,小额诉讼程序平均审理用时较法定审限缩短约三分之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相关工作经验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二)》。

 一是深化“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强化前端解纷效果。落实北京法院“多元调解+速裁”要求,按照“1+N”模式组建61个速裁团队,由速裁法官“一对一”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不断提升纠纷化解成效。优化速裁团队专业化布局,成立普民劳争、普商金融、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多个审判组,进一步细化专业分工。自常委会审议以来,通过“多元调解+速裁”机制结案59596件,占民商事结案总数的78.6%。将司法确认作为诉前调解的补强支撑和有力后盾,在导诉和立案阶段宣传释明制度利好,鼓励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机制解决纠纷。细化申请司法确认的条件、程序和时限,明确司法确认申请方式、申请材料清单、审查处理程序等具体事项,优化“在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使司法确认程序在诉调对接体系下高效运行。2022年以来,司法确认率达97.5%。

 二是探索构建简案快审新模式,提升案件周转速度。深化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适用,制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密切跟踪指导、实效评估和总结验收,做到小额诉讼程序法定必用、合意尽用,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高效、便捷、低成本、一次性解纷的制度优势。推广要素式审判,完善劳动争议、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家事纠纷、房屋租赁等类型案件的《案件审判要素表》《要素式庭审笔录/裁判文书模板》,快速锁定争议焦点、提炼庭审要点;着力推行以全程录音录像方式代替传统书面笔录方式记录庭审,加快庭审节奏,节约人力资源,使简单的案件更简便。加强辅助事务集约化分流,设置专门事务组集中诉讼材料送达、外出调查取证等辅助事务,对调解案件管理、诉调对接等工作集约分流,进一步提升事务性工作办理效率;制定《审判辅助工作规范化指引》,为事务性工作管理提供规范依据。

 三是强化审判监督管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严控审判流程“规范关”,制定《速裁法官会议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官会议作用、加强实体审判问题研究提供制度依托;制定《朝阳法院案件流转规范》,结合案由、标的额、审理难度、社会影响等因素,对案件进行智能甄别、随时标记、高效分流,复杂案件直接移交精审团队,推动“分调裁审”顺畅衔接、高效运转。严把独任制与合议制程序“转换关”,细化各类程序之间的转换标准,继续完善程序转换流程示意图,为加快程序转换提供可视化指引。严守案件“质量关”,持续健全案件评查体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将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各类瑕疵问题,制作发布评查报告、评查提示,抓好案件评查结果转化运用。自常委会审议以来,共评查案件460件,作出评查提示20余项,简易程序二审发改率持续下降,小额诉讼程序再审无一发改,案件审理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坚持站稳人民立场、讲好改革故事,从降低诉讼成本、加强普法宣传、保障诉讼权利、拓展诉讼空间等多个方面,引导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到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彰显的人民性得到充分体现。

 一是落实诉费规定,降低人民群众解纷成本。严格落实北京高院2022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暂时降低小额诉讼案件受理费标准的通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按件收取诉讼费,每件仅收费10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每件收费标准降为0元,极大的节约了群众诉讼成本。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人民群众了解程度。探索更加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宣传方式,开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司法宣传平台,做好民事诉讼程序规则解读和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向当事人发放小额诉讼程序、电子送达宣传材料等方式,结合典型示范性案例,加大对繁简分流改革优势的宣传力度,帮助引导当事人了解诉讼规则变化,合法参与诉讼活动,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三是强化释明告知,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结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参诉“通知词”“告知词”等示范文本,以及在当事人坐席张贴的《诉讼权利告知书》,向当事人释明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依据、救济途径,保障其程序知情权、程序选择权和程序异议权。

 四是推广电子诉讼,拓展人民群众诉讼空间。完善电子送达机制,严格适用《电子送达工作实施细则》,向当事人印发《电子送达告知书》,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电子送达方式、准确填写电子送达地址,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通知、传唤诉讼参与人,在线送达诉讼材料、裁判文书。拓展智慧庭审空间,持续优化北京法院“云法庭”、区法院“案件空间”系统等多元平台,不断更新《线上开庭操作指南》,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实现“在线全流程”立案、举证、调解、庭审。自常委会审议以来,电子送达适用案件达145495件,在线立案达75682件,在线庭审达91690次。

 以上是区法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