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刊物>>常委会会刊>>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会刊

关于朝阳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8月24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财政局局长  欧晓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区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030388万元,同比降低7.4%,完成预算的90.2%,收入规模位居北京市十六区首位。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一是我区受多轮疫情冲击,企业普遍出现业务量下降、收入下滑;二是我区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要求将税款退还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增加企业现金流。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加快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朝阳区历史上充满挑战、历经艰辛的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妥善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的复杂形势,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任务,为推动区域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从收入结构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六大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86.1%。

 2022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体制财力 3684584万元。体制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0388万元,减去对市的体制上解1574292万元,专项上解187803万元,加上市体制补助416291万元。

 2022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 4592249万元。当年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体制财力3684584万元,加上市定额及结算补助97386万元,中央及市追加资金877544万元,中央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一次性)466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2145万元,扣除上缴北京市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535710万元。

 2022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59329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总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4592249万元,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77954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38479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64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36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

 功能分类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国防支出116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公共安全支出434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教育支出10929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科学技术支出1146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7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卫生健康支出542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4%;节能环保支出1524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城乡社区支出414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农林水支出419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0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4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金融支出404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2万元,完成预算的160.4%;住房保障支出34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23.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148万元,完成预算的7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 %。其他支出为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提取的预备费,在预算执行时,需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还原至具体科目。2022年预备费年初预算168150万元,支出1681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5932989万元,支出562364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09343万元。

 另,因城乡结合部基金退出,相应增加结余资金150000万元。我区当年结余资金合计459343万元。

 2022年,我区积极贯彻厉行节约的理念,坚持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全年“三公”经费支出5870万元,比2021年决算5977万元减少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737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9%。完成调整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土地市场相对低迷,土地上市未完成预期,导致土地出让收入低于预期。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79672万元(土地出让成本2712983万元,土地收益629725万元,售房土地收益3696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525万元,政府性基金市追加资金234178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23595万元,新增债券30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660700万元,减去区县农田水利建设上解29877万元。

 2022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672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8%。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成本支出2133234万元,支持土地开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32056万元,绿化美化工程支出5618万元,其他支出23649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支出1660700万元,上缴北京市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1711973万元。

 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2372143万元,其他支出22414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支出1660700万元,上缴北京市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1711973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73793万元,支出576723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6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07万元,完成预算的193.2%。完成预算比例较高的原因是:2021年北京市疫情相对平稳,我区经济迎来恢复性增长,部分纳入国资预算编报的国有企业收入好于预期,2022年上缴的上年经营收益有所增加。主要来源是:利润收入12246万元,股利、股息收入941万元,清算收入15万元,动用上年结余605万元。

 2022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主要用于:向国有企业资本性注入、产业升级发展等资本性支出4535万元,对国有企业监管等其他支出4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2145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07万元,支出710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698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及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2年,我们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积极听取审计部门意见建议,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服务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健全绩效管理体系,扎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在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以及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

 1. 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全面提升财源建设力度。科学研判并持续跟踪全年收入变化趋势,从行业走势、税种完成情况、财源企业运行状况等方面,及时分析新冠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准确把握财政运行态势。积极发挥财税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协同效应,不断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扶持力度,助力打造具有首都特征、朝阳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税款以“真金白银”的形式实实在在地退还给企业,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受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及时公布《关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的实施细则》,压实单位租金减免主体责任,实行专岗负责制,指导社会企业便捷、有效地开展申报工作。三是加强资金资源统筹,全面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大“三本预算”统筹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及市级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当年财力、往年存量和债券资金。不断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对于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优先调剂使用符合条件的公物仓资产,推动资源集约共享和高效利用。全面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要求,及时精准分配直达资金,保障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2. 勤俭节约、强化约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以及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等情况,大力压减非紧急、非必要和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到要紧处。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硬缺口。二是强化预算源头管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树立“零基预算”理念,打破部门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落实预算项目申报排序机制,优先安排具备实施条件的刚性、重点项目。修订完善《朝阳区财政部门专项追加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预算执行中追加事项的申报、审批程序,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三是主动服务精准发力,全面做好防疫经费保障。积极发挥财政部门疫情资金保障专班作用,主动对接各部门、各街乡,秉承“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原则,设立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程序,优化资金审批、拨付等流程,确保防疫资金不在各流转环节滞留,快速拨付到指定账户。建立疫情防控资金日报制度,动态跟踪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及支付情况,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

 3. 规范管理、提质增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围绕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心工作任务,有序开展财税政策落实、资金监管、内控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发力。建立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结合部门主体责任,将审计意见分解落实至主责部门,要求部门深入分析原因,做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不断强化成本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将成本意识贯穿于预算管理每个环节,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构建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体系。2022年,我区开展了“北京朝阳站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示范社区”“疏解整治促提升”等88个项目的财政绩效考评,同比增长3.5%。三是持续加强债务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需求申报、资金拨付、还本付息等全流程监管。认真落实中央、北京市债务化解任务,积极筹措财力,逐步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债务规模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022年两次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财政经济委员会汇报隐性债务化解和政府债务风险等级 “还绿”等工作开展情况。我区于2022年6月提前完成了隐债化解任务,并于2022年底前实现了政府债务规模回归绿区。

 4.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预算公开。积极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公开的要求,依法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并向社会公开。2022年度,除涉密部门外,我区107家一级预算单位、345家二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已于预算批复20日内在部门网站和朝阳区预算公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二是坚持预算法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将2021年决算报告、2022年预算调整报告、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等提请区人大审议。三是全面落实人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要求。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要求和时间安排等,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区人大各专委会的指导监督。根据专委会的审查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报送审查材料,积极落实专委会的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二)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是聚焦区域经济,聚力转型升级,多举措提升发展质效。全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投入资金193400万元。推进新一轮“疏整促”专项行动实施,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推进国际创投集聚区2.0建设,保障2022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系列活动顺利举办。积极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投入资金266259万元。聚焦“商务、金融、科技”三大重点领域,依托重点产业园区,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质量不断增强,商务服务业发展能级不断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投入资金120123万元。落实《朝阳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要求,帮扶企业渡难关、提信心、促发展。扎实做好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实现多个部门电子印章一次加盖、行业许可证一口颁发。

 二是聚焦城市建设,聚力品质提升,深层次提高治理水平。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111846万元。深入推进“一微克”行动,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8处国考、市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稳步推进大尺度绿化,新增改造绿化298公顷,新建改造公园及绿地6处。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水平,投入资金453461万元。推动通久路等10条道路基本完工,大羊坊路等21条道路开工,完成望京区域交通综合治理项目核心区域道路建设,新增停车位2000个。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投入资金91941万元。推动打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通航工程延伸至6公里,坝河滨水空间一期(第四使馆区东区段)实现对外开放。推进京沈客专沿线及北京朝阳站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建设,推动广渠路地区通信架空线入地工程完工。

 三是聚焦城乡差距,聚力协调发展,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投入资金171252万元。积极发挥区农村城市化专班作用,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功能更新和完善,通过工业厂房改造利用、传统商业设施升级、集体产业选择“高精尖”等模式促进农村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村地区民生建设,投入资金960034万元。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快农村地区优质医疗、教育、文化等资源引进,稳步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884547万元。聚焦“治违、治脏、治乱、治堵、治水、增绿”,推动加快农村地区既有道路管线建设、移交,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域环境整洁优美。

 四是聚焦群众关切,聚力改善民生,全方位增进人民福祉。推动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542044万元。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成1个急救分中心、81个急救站点。不断夯实防疫基础,协助储备集中隔离用房,建成“七彩家园”等大型隔离点,推动提升疫苗接种率。优化教育资源结构布局,投入资金1170742万元。支持新增学位5700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升至85%,助力我区入选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1957900万元。支持新增备案养老机构2家、社区养老驿站17个、养老床位1021张、老年餐桌177个,完成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约400户。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投入资金89296万元。推动建成城市书屋42家,社区流动美术馆57家。参与谋划后冬奥发展,积极助力将冬奥遗产转化为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三、其他汇报事项

 (一)预备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我区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的规定,按照2022年年初预算总支出5605000万元的3%计提预备费168150万元,支出1681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用于重大活动保障、疫情防控支出等方面。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及北京市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82280万元,实际支出678492万元,支出进度9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448102万元,支出444596万元,支出进度99.2%;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234178万元,支出233896万元,支出进度99.9%。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方面。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1. 债务规模及结构

 2022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15357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70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565451万元。

 2022年初,我区政府债务余额91027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1621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586534万元。

 2022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9113383万元(在政府债务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113383万元。

 2. 债券使用及偿还情况

 2022年,北京市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券30亿元,主要用于:东坝北西区域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资金9亿元、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资金16亿元、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资金5亿元。

 2022年,北京市下达我区再融资专项债券166.07亿元,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2022年,我区使用财政资金偿还债务本息224.61亿元,其中:债务本金195.01亿元(一般债务51.62亿元,专项债务143.39亿元),利息29.6亿元。

 3. 债务期限

 我区202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911.34亿元期限如下表:

 2022年末债务年限表

 

 4. 抗疫特别国债情况

 2020年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中央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27.4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27.44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增加我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但不属于北京市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增加我区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及限额。按照政策要求,我区从2025年开始,每年按照总额的20%进行偿还。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初,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0万元。

 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从基金结转资金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0万元。详见下表:

2022年朝阳区政府性基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2年末,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4500万元。

 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要求,我区将45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

 调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后,我区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0万元。

 (五)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情况

 我区严格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执行的要求,2022年预算编制时,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3%的比例提取预备费168150万元,并纳入“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待预算执行时,为保证支出科目的准确性,预备费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还原至具体科目。

 (六)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滚存结余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部门零余额结转结余。

 2022年初,我区滚存结余资金规模为272916万元,当年新增结余资金689460万元,上缴北京市财政局专项结余资金52190万元,调入2023年预算910186万元,调入后2022年末滚存结余资金规模0万元。其中:补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901425万元,补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2063万元,补充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6698万元。

 2022年是极不寻常、极具挑战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超预期影响和新冠疫情的反复冲击,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财政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

 2023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朝阳区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预算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埋头苦干,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扎扎实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精彩谱写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朝阳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