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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4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 蔷
2023年7月18日,朝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十次(扩大)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朝阳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预算调整事项:2023年6月,北京市批复下达我区新增债券资金46.24亿元(6月20日发行13.96亿元,6月26日发行32.28亿元。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东坝北西区域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9.2亿元,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13.96亿元,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1.74亿元,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7.21亿元,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4.13亿元)。
另外,为保障到期债券及时偿还,北京市批复下达我区再融资专项债券38亿元,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此次预算调整后,我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608.8亿元;支出合计为608.8亿元。预算调整后,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据此次预算调整后测算,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342.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7.0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45.89亿元。我区债务余额为1100.68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
财经委员会认为,区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区政府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
财经委员会建议:切实落实中央和市、区债务管理精神和债务资金制度,强化预算制管理,增强常态化监管实效。压实主管部门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确保债务资金使用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批准预算的规定用途用好资金。健全政府债务项目 “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债务绩效管理水平。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问题整改跟踪,强化审计结果应用,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助力财政资金安全。强化风险意识,深入落实中央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要求,审慎把控“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持底线思维,健全严防严控新增隐性债务保障机制,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