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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8月25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朝阳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规范、以改革促稳定,加强总体设计,扎实稳妥推进,取得积极进展。对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要提高认识如期完成剩余村改革,加大力度加快乡级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路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四方面审议意见。区政府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区级高位统筹,健全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改革,巩固改革成果,规范组织运行,加强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级高位统筹,完成剩余村级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区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摆在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立足朝阳区情农情,加快推进改革。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压实责任部门,为全面推进改革提供机制保障。依托区委农办主任调度会、区集资委会,区领导听取汇报,专题协调调度,督促任务落实。二是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周小结和月报告机制,加强过程督导。将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坚持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政策动员宣传。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党员会、调查摸底、宣传公告、主动接待等形式多渠道解读政策。三是加强合力攻坚。组建改革工作专班,进驻改革剩余难点村,按照一村一策思路,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对标对表,挂图作战。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建立领导包村和联系村机制,摸清情况,靶向施策,稳妥推进改革。2023年3月,全面完成剩余4个村产权制度改革。朝阳区15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率100%。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全部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确认成员32万人,劳动年限620万年,量化资产216亿元,量化股份2085.6万股,实现社员当股东,逐步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二)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推进乡级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一是依法依规推进将台乡级改革。2022年将台乡启动乡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聚焦关键步骤,全程培训指导。严把劳龄统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股份量化等关键环节,明确工作流程和任务清单。今年以来,审核资产量化方案和16个乡属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明确提出审核意见,确保改革规范结果有效。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劳动年限确定工作和清产核资等工作。近期安排履行法定程序,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确认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结果、股份量化方案、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确保如期完成乡级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三是统筹推进剩余乡级改革。按照区级统筹、区乡联动、分类实施的思路,组织召开朝阳区乡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题推进会,逐乡分析研究,形成各乡情况分析报告。起草朝阳区乡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初步明确改革任务计划、改革路径和实施步骤。选取太阳宫、来广营、孙河、东坝、豆各庄5个城市化进程较快、农民已全部转工转居的乡作为下一步重点推进乡级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组织相关乡草拟乡级产权制度改革的初步方案。力争2024年全面启动剩余乡级产权制度改革。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集体资产来源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路径。加大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沟通协调力度,探索乡级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量化路径。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加大对清产核资机构的复审复核力度,提高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质量。

 (三)巩固改革成果,规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一是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巩固村级改革成果,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换届,规范修订组织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健全内部制度,规范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二是规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村级改革后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43个,目前已经全部规范挂牌。实行村级印章乡级监管,村集体经济组织印章全部实现委托乡级监管,规范用章行为,防控经济风险。规范村级账套管理,村经济合作社规范建账,完成率100%,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剥离。指导改革村规范收益分配管理,逐步实现福利分配向收益分配过渡。探索村级财务乡级监管模式,加强审计监督,提升资金监管质量。三是强化集体资产管理。落实区政府1+6监管措施,实行村级预算管理,完成2023年村级预算编审,全区村级预算收入合计67.2亿元,支出合计62.1亿元,结余合计5.1亿元,村级预算实现量入为出。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效控制新增负债,2022年全区资产负债率比2021年底降低3.7个百分点。实行财务逐笔公开,提升财务公开质量。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开展集体产权项目区级审核,上半年召开复审会议6次,复审项目449项,全部通过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承租方,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行为,实现交易行为公开透明。

 (四)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发展。一是深化落实村地区管。2022年按照全市总体部署要求,完成农村涉地合同和集体资产资源核查工作,摸清资产资源管理底数。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手段,实现农村涉地合同和集体资产资源信息数据关联化、链条化、可视化。2023年2月,区政府批复《关于朝阳区进一步深化“村地区管”加强农村涉地合同管理的若干措施》,健全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机制、集体资产产权交易项目区级审核机制、涉地合同区级联预审联席会议机制等“三个机制”,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全口径纳入,全周期监管,全链条监督。二是推进集体企业规范清理。严格落实《朝阳区农村集体企业规范管理三年实施方案》,按照集体企业规范管理操作手册,建立市区乡三级月报机制。实施一年来,指导经营异常集体企业114家进行规范清理,已注销僵尸集体企业92家,推进改制集体企业17家,进一步规范集体企业管理,扶持和引导农村集体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强化产业项目区级统筹。按照“区级统筹、平台运作、集体收益”的原则,以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和时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发展集体经济和保障农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将未利用的集体产业用地全部纳入区级统筹范围。去年以来,已将孙河乡2902-82项目等7个集体产业用地项目纳入区级统筹范围,总建筑规模约108万平方米,由区农业农村局、城发集团等部门组织相关乡政府反复、深入测算项目的成本和收益,保障项目收益最大化。6月以来,各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尽早实现开工,为农村经济发展增加新的增长点。四是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政策业务研究,完善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专业指导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在改革中求变革、求创新、求发展,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考验。

 朝阳农村的面积占全区的四分之三,是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空间。“十四五”时期,朝阳农村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坚持农村城市化的工作方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乡级产权制度改革,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