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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 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监督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和《关于加强“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监督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依据、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的依据
为做好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监督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工作实际,起草了决定草案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监督规划实施,是宪法、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规划监督中的职责任务,细化落实好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是人大履职的重要基础。
二是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区委主要领导在2026年1月区人代会上提出明确要求,人大要紧紧围绕规划实施开展有效监督,推动各项规划任务落地见效。作出决定是人大落实区委部署、依法履职的具体行动。
三是服务朝阳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需要。当前我区正处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强区的关键时期,监督好规划实施,推动任务全面落地,事关全区长远发展,事关2035远景目标实现,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二、起草的过程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在主要领导指导下、在主管领导带领下,财经办认真开展起草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组织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监督法、全国人大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北京市计划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区委关于制定“十五五”规划的建议,系统梳理形成起草思路。
二是在常委会主管主任带领下,主动与市人大财经委沟通联系,紧密对接上级工作要求;积极与海淀等区人大财经委进行交流研讨。同时,召开区人大财经委扩大会议,听取了财经顾问、财经委员、代表等多方意见。
三是常委会主要领导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调度决定草案起草工作,并对起草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指导意见;常委会主管领导组织数次专题研究,统筹推进起草工作。财经办形成决定草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征求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同时,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及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发改委等部门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后形成本次会议上会稿。
三、主要内容
(一)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决定草案分为五方面内容,分别是:
一是强调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夯实规划实施法治基础。将学习宣传发展规划法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全民普法重点任务,区政府多渠道开展发展规划法及规划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发展规划法实施监督,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将相关实施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工作评议,推动政府部门以法治方式推进规划实施。
二是强调健全规划责任分工与重点任务管理机制,强化规划统筹与任务衔接。区政府做好指标分解和责任分工,制定重大项目清单,构建责任明确,重点突出的工作落实机制;科学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发布后报送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合理制定年度计划,做好与规划衔接,保障规划任务有序推进、全面落实。
三是强调深化规划全周期、全链条、全过程监督。在区委领导下,健全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多方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区政府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机制,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构建统一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协同具体落实的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强化对重要指标、关键环节、重点任务监督,监督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监督,与人大监督形成合力。
四是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规划任务落地见效,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规划实施各环节。畅通民意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区政府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出台前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完善专家论证、人大代表参与的重大决策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区人大街道(地区)工委、乡人大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区域规划落实方案衔接实施。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规划落实,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五是强调坚持承上启下,推动2035年远景目标全面实现。统筹推进规划依法落实,确需调整的,区政府按法定程序报区委同意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总结“十五五”经验,前瞻谋划下一轮规划。区政府形成“十六五”规划纲要编制方案草案后,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并征求代表意见,推动两轮规划科学衔接。
(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为推进决定落实,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
一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朝阳“十五五”规划及2035远景目标,构建全流程监督机制,推动规划落地,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与远景目标夯实基础。
二是组织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成立监督工作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主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含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监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经办。
三是工作任务。结合规划实施时序开展全周期、全链条、全过程监督,推动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2026年开局之年重点监督任务分解、专项规划发布等工作;开展年度动态监测监督,区政府每年报送监测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专题询问、适时开展执法检查;2028年中期评估阶段开展中期评估监督工作;2030年强化规划收官,监督“十五五”规划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推动两轮规划的科学衔接。
四是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构建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广泛参与的生动局面;坚持协调联动,凝聚统筹高效的监督合力。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草案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依据决定和征求意见情况,审议通过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