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刊物>>常委会会刊>>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会刊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6年4月23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  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朝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十四次(扩大)会议,听取并初步审查了区政府提出的朝阳区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2026年区级预算调整事项:北京市批复下达我区 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54.08亿元(主要用于:小红门乡小红门村、肖村、龙爪树村、牌坊村城中村改造项目61.28亿元;十八里店西直河、吕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49.38亿元;崔各庄乡东辛店村、草场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1亿元;西大望路65号院城中村改造项目8.93亿元;王四营乡南花园村、观音堂村、王四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8.64亿元;南磨房广渠路城中村改造项目3.41亿元;东风乡六里屯村、豆各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44亿元),并调增了我区政府债务限额。

 另外,为保障到期债券及时偿还,北京市批复下达我区再融资专项债券113亿元(主要用于:金盏乡马各庄、沙窝、雷庄棚户区改造项目107.8亿元,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5.2亿元),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再融资债券发行不改变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按要求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此次预算调整后,我区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838.37亿元,支出合计为838.3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711.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8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77.77亿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494.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93.21亿元,债务余额在债务限额之内。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朝阳区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相关工作程序,建议本次会议批准朝阳区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强化债券资金管理绩效,切实防范风险,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用足用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重点任务落实,积极谋划、储备和建设一批符合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战略部署的项目;二是坚持量力而行、严控风险,结合我区财力、债务风险、土地上市、项目成熟度等方面,科学合理规划举债规模,确保与发展需求、承受能力相匹配;三是持续夯实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扎实、项目成熟度高、具备即时开工条件、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压紧压实债券项目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各方主体责任,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机制,共同推动债券项目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