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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 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信访办开展评议工作,区人大农村委员会按照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区信访办法定职能、工作成效、接受监督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对照工作职责,调阅了2022年以来区信访办牵头制定的制度文件、部门年度总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情况等资料;组织委员代表到区信访办现场调研,视察朝阳区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及来访接待情况;召开有关座谈会,深入了解区信访办履职情况。3月6日召开农村委员会(扩大)会议,初审了区信访办的自查报告。现将初评意见报告如下:
农村委员会认为,2022年以来,区信访办认真履职、注重实绩,坚持统筹高位高频调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信访秩序,着力“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切实发挥了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法治思想引领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以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认真落实党组“第一议题”、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开展《信访工作条列》主题宣传月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信访、有序维权理念。落实信访复查依法纠偏纠错机制,2022年以来收到复查申请382件,市政府复核意见58件,维持率100%,确保信访业务办理规范有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12345热线接诉即办工作,办理质效良好。
二是信访突出矛盾化解成果凸显。组织开展“治重清积解民忧,减量精治促提升”攻坚行动。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率95.3%,全市排名第一。区、街乡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发挥显著,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作用凸显。推动解决了酒仙桥、化石营旧城区改建项目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紧盯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加强登记工作、确定受理范围、完善告知单据、精准分流转办,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开展业务规范化评查与人工审核,加强日常协调调度和督办、“一对一、点对点”业务培训指导,督查督办1543件。全区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指标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四应四不”核心指标位于全市前列。
四是信访工作安全保障作用有效发挥。成立信访工作协调小组,狠抓风险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线索,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整合行政资源,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高效抓好信访秩序维护。
五是培育打造朝阳特色信访工作机制品牌。修订完善区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实现全区43个街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整合优化区、街乡、社区(村)三级资源,综合运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督办、领导阅信、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选取建外街道、黑庄户乡试点推行信访代办制,打造“小鱼帮办”信访代办服务品牌,构建“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的“民情速递”信访工作服务模式。
农村委员会认为,区信访办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实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针对由于社会发展进程、政策差异、新旧矛盾交织、时间跨度长等原因形成的“骨头案”和“钉子案”,法治化手段运用不够,措施有限,推进化解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源头治理化解矛盾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矛盾隐患排查、信访风险评估等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加强;信访问题预警研判、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有待强化;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的能力仍需提高。
三是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对部分单位存在的依法分类处理不够准确、办理方式不够恰当、文书格式不够规范等情况的跟踪问效还不够有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矛盾化解质效。
农村委员会提出以下初步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守群众立场,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将“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压紧压实信访工作政治责任,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大局,统筹协调推进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严格制度执行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人民建议征集、领导包案、接访下访、协调调度、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作用,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分析,不断提升办理规范化水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法治化建设,发挥好信访部门履行“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三项建议权的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合力破解难题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对重复信访突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存量“骨头案”逐案推验定性、分类细化台账、常态化专题调度和督查督办。对从信访问题中发现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有关建议,着力“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发挥信访反映社情民意“晴雨表”作用,加强与法院、仲裁、行政复议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的强大工作合力,聚焦“定分止争”、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
强化信访系统人员法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信访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信访干部防范政治风险、善做群众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的法治化、专业化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