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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6年8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车浩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晓娟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龙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练虹怡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宁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毛文华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曙昶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