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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6年8月13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朝阳区审计局局长  孙玉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对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围绕朝阳发展全局谋划和推进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责主业,做实研究型审计,深入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十四五”收官和推动“十五五”规划起步,找准切入点。聚焦提升“五区”功能、建好“五宜”朝阳,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强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精准谋划审计项目,加大对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朝阳国际灯光节等重点项目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就业、医疗、环境建设等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密切关注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风险,积极推动各项规划任务高质量落实,全面提升审计监督实效。

 审计结果表明,2025年,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财政支出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提升城市发展能级等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实施,全力保障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部门、各单位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总体看,财政改革持续深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全年财政在“紧平衡”态势下实现平稳运行,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规定,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635.29亿元,支出564.0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1.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5.76亿元,支出574.6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3亿元,支出1.3亿元。2025年初朝阳区政府债务余额1226.18亿元,偿还债务本金88.03亿元、利息32.38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债务本金119.5亿元,当年新增债务202.72亿元,均为新增专项债券,年末债务余额1340.86亿元(其中专项债务1339.13亿元,一般债务1.73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在北京市批复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从审计情况看,2025年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不科学

 一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审不准确,存在年初项目申报资金时审减,执行时又在预备费中追加,涉及金额1355.42万元。二是同一个预算项目交叉安排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分别涉及资金1848.68万元、1.03亿元。三是部分单位在项目支出中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定额支出事项,涉及金额5633.68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一是区国资委监管的12家一级监管企业中,10家未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出明确规定。二是2025年区财政局、区国资预算单位未将3家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抵扣事项履行区政府报批程序,涉及金额1788.3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依托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对48家一级预算单位和22家二级预算单位开展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项目绩效、政府购买服务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管理不规范

 1.预算编制不实。3个单位的26个项目预算缺乏依据或申报的办公面积基础数据不实,涉及金额2602.73万元。35个单位的131个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金额5270.73万元。

 2.预算支出不合规。7个单位超预算支出170.95万元。8个单位的275笔资金支出依据不充分,列支资金共计2424.78万元。3个单位的4项补贴资金发放不合规,涉及金额132.73万元。6个单位超合同范围支付费用,涉及金额240.34万元。1个单位的技术培训项目未实施即提前支付全部款项28.37万元。5个单位超标准列支培训费用59.07万元。5个单位的30个项目多支付税费、残保金34.68万元。

 3.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5.71亿元工程项目款长期沉淀未清理。6个单位4129.26万元财政性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区财政。3个单位自管公房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352.76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

 (二)项目绩效管理不严格

 1.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存在缺漏、自评填报质量欠佳。29个单位的54个项目绩效一级指标类别未设定效益指标,涉及金额83.22亿元。70个单位的151个项目绩效自评填报不规范,涉及金额7.79亿元,其中8个单位12个项目一、二级指标类别填报错误,33个单位56个项目三级指标未填报或填报不明确,40个单位83个项目指标实际完成值未填写。

 2.项目资金支出绩效不佳。6个单位的7个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导致建设项目停滞或项目建成后拆除,涉及资金3686.42万元。20个单位存在既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财务记账,同时又产生其他财务软件运维或一体化系统技术咨询费用,涉及金额30.58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编制或购买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内容。17个单位编制或购买应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涉及金额359.85万元。3个单位编制工程和服务打包项目,涉及金额76.3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实施缺乏有效监管。4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事项提供服务,涉及金额3505.2万元。4个单位的8个信息化系统存在部分功能模块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开发影响应用,重复开发功能雷同模块,部分功能模块无数据或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1318.23万元。2个单位的法律顾问委托事项存在律师服务次数不达标,经律师审核后的合同签订仍不规范,存在履约及诉讼风险,涉及金额33万元。1个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不同单位开展的岗位补贴检查出具的报告结论均相同,报告质量不高,涉及资金38.4万元。

 3.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6个单位的28个项目存在未履行程序直接确定委托单位、先实施后履行采购程序、擅自变更采购金额签订合同、提前支付款项等采购程序流于形式的问题,涉及金额4684.62万元。3个单位的8个项目承接单位无相关资质,涉及金额832.18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对朝阳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产业政策支持资金效能释放不充分。互联网3.0、人工智能、数据要素三类政策中,各有2个支持方向连续2年以上无实际支持项目,其中“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方向已连续3年零申报、零支持,预期扶持目标未能达成。二是项目申报环节审核不严。数字医疗政策支持项目中,3家企业项目申报主体与提供内容材料主体不一致,共获得支持资金1200万元;互联网3.0政策支持项目中,2家公司在缺乏成果转化等关键申报材料或经营能力异常情况下仍获得支持资金150万元;2家公司联合申报项目,但此项目主要成果早已在其他省市实现运营,涉及资金100万元;1家公司连续两年申报的人工智能政策项目实际为同一项目的不同应用,且其中一年同时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资金,超支持资金最高限额,多获得140万元。三是评审考核体系不健全。互联网3.0等3个政策中有部分考核指标分值设置不合理,导致一般企业与优质企业得分未拉开差距;专家打分不准确导致申报企业未按实际获得相应支持资金。

 (二)促进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2022年至2025年8月朝阳区促进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政策制定不完善。未按照人力资源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意见进行标准化建设,而是根据申请机构自身的标准审批发放2家企业奖励20万元;对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风险点关注不足,同一法人代表的用人单位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招用方式获得一次性补贴55万元。二是发放人力资源产业发展资金不合规。未按政策要求的补贴基数计算导致多发放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活动补贴22.21万元;人才、团队引进补贴或奖励发放与政策要求不符,涉及金额78.36万元。三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资金管理不规范。32家单位2225.3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在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长期沉淀,未发挥资金效益;“安置农村劳动力系统”信息平台设计存在缺陷,未能有效防止关键信息重复或交叉。四是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有漏洞。个别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绩效考核未达预期目标,仍全额拨付补助经费30万元;在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分类评价中未按政策规定对4家年度培训量为零的机构进行一票否决;职业培训工作管理系统中323条学员身份证号相同但姓名不同、15891条学员培训记录进班时间与结业时间为同一天,与实际不符,未发挥管理作用。

 (三)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区2023年至2025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中医药传承发展工作缺乏长效机制。2023年至2025年期间建成9个名中医专家团队和7个名老中医工作室,2026年中央资金支持到期后已有5个名中医专家团队、4个名老中医工作室关闭;区中医院尚未与优质三甲医院形成医康联合病房长期机制,2023年至2025年病床平均使用率为67.54%,低于50%的有5个月。二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相关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基于“四诊+”活态传承相关培训项目,投入财政资金450万元,开发数据平台及小程序,知识产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及其学科公司,仅合同期3年内拥有平台免费使用权,未就后续权益进行约定,缺乏持续性;中医药文化数字化国际传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其中落地场景、中医药历史文化类数字作品等共6项绩效指标未实现;北京藏医院区级中医优势专科项目资金沉淀64.93万元;肿瘤病专科工作室应出勤240次,实际出勤129次,涉及支出5.55万元,支出依据不实。三是中医药技术服务智能化建设及运行不足。双桥医院中西医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存在中医药品查询和物价查询等功能未实现,涉及金额164.23万元;智慧中医院系统建设等项目中静配中心管理系统等已建成功能模块未投入使用,涉及金额280.42万元;区中医院癌症早筛及治未病专病患者管理系统部分功能重复、个别模块设计不合理,如患者满意度由医生填写。

 (四)环境整治项目审计情况

 对朝阳区2023年至2025年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境整治工作相关制度制定滞后。未制定现行有效的区级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出台的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程中适用范围、申报流程等与现行政策存在较大出入已无法执行;区环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结、决算程序没有具体要求,导致7个竣工验收一年以上和12个往年环境整治工程类项目未及时结算评审,3个10年以上项目未及时结算尾款。二是立项审批管理程序缺失。以当年区级预算、区政府会议纪要等代替立项批复文件,实际执行与上级审议结果不一致。如CBD西北绿地环境整治项目,议定拨付工程首付款283.05万元,实际拨付385.02万元,不符合政府审批结果,也未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无部门监管。三是项目管理不到位。重大活动保障类项目形成“各自实施、各自结算”的局面,存在同一事项不同实施单位结算进度差异大、尾款拨付标准不统一情况。部分项目未经结算评审也可申请支付尾款;个别项目建设内容管控不严,超范围实施。如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景观提升项目超规定范围建设公园监控及广播系统工程。四是后期管护长效机制未形成。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移交工作、运维责任主体及经费等缺少机制保障。23个已完工工程中,8个未及时移交相关专业管护单位,由属地政府兜底承担,环境整治效果无法长期有效保持。

 四、国有资产和资源审计情况

 按照朝阳区《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各项审计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的3户企业资产总额合计258.74亿元、负债总额合计119.42亿元、国有资本权益合计139.3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借款、融资资金管理不严谨。1家企业借款合同及协议书到期未及时续签合同,存在法律风险。1家企业未在约定时间签署股东借款及融资框架协议,导致前期合资协议中约定的13.5亿元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存在不确定性。二是研发费用核算不合规。1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核算不实,上报的科技人员人数与实际参与研发活动的人数不相符;没有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并且已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三是财务核算不准确。1家企业在建工程已竣工但未及时结转,涉及金额105.09亿元。1家企业记账核算错误,同时虚增资产、负债。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核算不实、使用绩效不高。8个单位770件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8454.23万元。5个单位109处房产账实不符,如1个单位71处社区服务性用房未入固定资产系统,涉及面积3.22万平方米。11个单位329件资产闲置,涉及金额1183.61万元。2个单位11处房产闲置。1个单位7处房产未按时收取房租,欠收453.75万元。二是资产违规出租出借、处置不规范。5个单位10处房产出租出借未履行审批手续,其中2个单位5处房产由社会单位无偿使用。4个单位资产调拨处置不规范,涉及金额2845.93万元,如1个单位在区财政局批准报废2年后仍未完成资产评估、拍卖的处置程序,涉及金额2461万元。三是无形资产归属界定不规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1个单位开发的小程序未书面约定著作权归属,涉及金额59.2万元。1个单位的图形商标知识产权归属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高标准农田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已建成项目未及时“上图入库”。朝阳区高标准农田项目于2025年12月竣工验收,完工面积3919.06亩,均未录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二是个别高标地块建成后耕地质量等级未提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2个地块169.34亩等级不升反降,涉及金额38.62万元。三是部分地块后期养护不到位。1个乡部分地块堆积化肥导致现状无农作物,面积约99平方米。1个乡1个地块部分沟渠建成后被种植主体填埋,后续重新铺设排水管。2个乡2个地块土质路宽度、沟渠高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对水务局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水资源管理履职不力。重点规划任务未完成,未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2024年6月至2026年3月劣Ⅴ类水体纳入市水务局整治台账公示13次;高碑店水源置换项目尚未实施。二是水资源利用管理不严。2024年、2025年分别有142个、32个机井实际取水量超出许可水量。6家郊野公园再生水管网未建设,5家已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郊野公园仍使用地下水,未充分利用再生水。三是水资源管护不足。个别河道存在大面积漂浮物、河道范围内堆放共享单车等情况。个别河道管理用房私搭乱建、堆物堆料。3处河道蓝线存在施工临建。四是污水处理费征管缺位。2024年应收未收污水处理费40.72万元,涉及2家单位3眼井;2025年应收未收污水处理费223.46万元,涉及14家单位38眼井。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北京朝阳国际灯光节项目、轨道交通拆迁腾退资金等18个项目进行了审计,节约政府投资成本1.1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招标过程监管不严。不同程度存在未编制招标控制价、评标委员会履职不到位、中标结果确认函内容前后矛盾、未公示中标候选人等问题。二是项目论证不充分。7个项目由于前期调研深度不够、技术论证未能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和方案可行性,导致有的项目多申报立项资金,有的个别建设事项未实施,有的建设过程设计变更多达42份等情况。三是项目监管缺位。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职,存在监理人员签认的工程量确认单与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不符、部分工程经济变更事项未在监理月报中记录、对隐蔽工程虚假验收等情况。四是拆迁腾退资金管理不到位。腾退补偿程序不规范,如对国有土地上的无房屋权属证明的非住宅拆迁补偿程序不合规,未按规定进行公证和测绘确认。

 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区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多次就审计报告作出批示,明确提出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闭环管理、取得实效。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推进不力的4家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强化审计整改的刚性约束。

 (一)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

 截至2026年7月底,《关于朝阳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178个具体整改事项中,153个立行立改事项均已整改完毕;21个分阶段整改事项,11项已整改完成,剩余10项正按计划推进;4个持续整改事项,1项已整改完成,剩余3项已制定工作计划,持续推进过程中。

 (二)本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初步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财政性结余资金未上缴等违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针对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或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建章立制。截至2026年7月底,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决定6份,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3581.17万元,促进相关部门、单位修订完善制度103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对处于整改期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

 七、审计建议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的良好势头,要深入落实“四个走在前”和“四个更加突出”要求,奋发有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

 (一)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积极统筹财政资源,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审水平,夯实基础数据,精准测算需求,确保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规。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各项政策有效落实

 深化商务科技双轮驱动,聚焦政策支持,健全政策动态校准机制,加强政策出台前论证工作,有效开展企业需求调研,确保政策贴合实际、符合需求,着力发挥政策扶持效能,确保科技创新资金投资方向与区域整体发展战略保持一致。

 (三)强化重点民生资金管理,助力建好“五宜”朝阳

 树牢人民至上的政绩观,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就业、医疗、环境建设等民生领域,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精准有效,民生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进一步修订完善人力资源发展意见等制度,明确相关标准。研究建立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制定区级环境建设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国资国企改革管理

 加强国有企业融资和借款事项管理,提升国有企业资产运营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优化资产配置,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明确无形资产权属,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高效使用。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对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落实水资源保护责任,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夯实审计整改责任,巩固提升整改质效

 坚决将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部门的督促检查责任。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审计结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朝阳区“十五五”规划及2026年全区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朝阳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