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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2年6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杨兵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自柱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寇天功的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鹏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苏亚宁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婧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蕾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琦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静竺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汪冬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雅妮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小旭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跃东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东方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