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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

会 议 通 知

 兹定于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层205会议室,召开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一、参会人员

 1.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2.请下列人员在现场列席会议:(1)区政府、区监委相关领导,区法院和区检察院主要领导;(2)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

 请于7月12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参会情况。

 二、相关要求

 请与会人员着正装,男同志着浅色长袖衬衫系领带,女同志着装庄重朴素。

 附件: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题(草案)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