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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

会 议 通 知

 兹定于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上午9:3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层205会议室,召开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期半天。

 一、参会人员

 1.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2.请下列人员在现场列席会议:(1)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相关领导;(2)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

 二、相关要求

 1.请与会人员着正装,男同志着白色长袖衬衫(不系领带),女同志着装庄重朴素。

 2.请于7月4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参会情况。

 附件: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题(草案)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