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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
会 议 通 知
兹定于2026年9月3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层205会议室,召开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期半天。
一、参会人员
1.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2.请下列人员在现场列席会议:(1)区政府相关领导;(2)区法院主要领导;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大财经委委员,财经代表小组代表。
请于9月1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参会情况。
二、相关要求
会议期间,请男同志着白色长袖衬衫(不系领带),女同志着装庄重朴素。
附件:1. 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议题(草案)
2. “对区政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询问”议题安排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