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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朝阳人大》杂志
区人大代表、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工程基础教学部主任 雷红
自1999年首次当选为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并连任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朝阳区人大代表,至今已20余载。适逢朝阳区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回顾自己走过的历程,是一路与区人大常委会共同成长。其中作为教科文卫委委员,参与了区人大常委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更使我感触颇深,获益匪浅。
前几年,群众反映强烈的学前教育入园难和入园贵问题,众多代表皆为此发声。区人大常委会将学前教育工作列入2017年度重点监督议题。我至今印象深刻,本次监督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坚持依法监督。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常委会主任和主管主任的带领下,专题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文件,在一次次严肃认真地学习讨论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及法律素质,为依法监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委员与代表视察了许多不同类型的幼儿园,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常委会带领去幸福天使幼儿园调研时的情形。为了获取到全面客观的资料, 我们分别召开了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座谈会,从不同角度、层次了解有关情况。座谈过程中,委员们仔细听取校长、老师及家长代表们关于幼儿园情况的介绍。同时还组织听取了区教委、区住建委、街乡的学前工作汇报,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三里屯街道、来广营乡作为调研分析样本,深入分析,做到点面结合,形成了翔实的调研报告。
注重监督实效。为了取得良好的效果,根据学前教育工作特点,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对学前教育开展监督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2017年至2019年,区政府狠抓《朝阳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区普惠园覆盖率从2017年的45﹒1%提升到目前的83%,幼儿园发展到 289 所383址,备受关注的入园难和入园贵问题得到很大改善,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各方认可。
回首看区人大常委会这次对区学前教育的监督工作,真的可以称得上一次"经典之作"。首先是依法监督,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不知法、不懂法,依法履职就无从谈起。所以人大代表必须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其次是深入调查研究,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只有通过调研掌握全面翔实的材料,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其三是开拓创新,注重监督实效,开展了现场问询工作和三年连续监督一项议题创新工作方式,并因此取得很好的效果。我有幸参与其中,学到不少,成长不少。回顾我20余载的代表履职生涯,其实一直是这样跟随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成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