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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报》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提出了届内对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和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实现“两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对区政府工作部门整体工作进行评议是一项创新举措,常委会加强统筹设计,研究制定工作评议办法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评议重点和工作流程,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协调会,保证评议内容精准、工作推进有序,达到汇聚监督合力、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开展的 目标。紧扣“四问该不该”,聚焦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计整改、支出预算与政策衔接、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等内容,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工作。
以工作评议为抓手,推动人大监督向纵深开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丰富人大监督方式,区人大常委会以对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为抓手,持续推动被评议部门落实职责、依法行政、改进作风、务实为民。
(一)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工作评议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对评议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是代表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一种形式,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通过工作评议,使代表进一步了解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工作评议是监督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主要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七种形式。工作评议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延伸细化深化,是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已将对区政府开展工作评议列入本届重要工作,拟在本届任期内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实现评议全覆盖,持续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工作评议是促进政府部门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方式。工作评议既是对评议对象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的检查和监督,也是对其工作的支持和促进,通过人大代表这一纽带和工作评议这一形式,实现了让评议对象更加广泛听到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声音。
(二)强化组织,持续提升评议工作质效一是完善制度,制定本届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办法,明确开展工作评议的目的和依据、定义、工作原则。此外,在充分征求区政府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对评议的准备、调研、组织、结果运用等进行了规范。二是按照“评集体不评领导个人、评事不评人、找问题不挑刺、评判不批判”的工作原则,围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履职、接受人大监督、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等方面展开,明确评议内容。三是召开评议工作启动会,部署年度评议事项,评议对象负责人、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作表态发言。四是要求评议对象开展自查自评,对照评议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撰写自查报告;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找出评议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对评议对象提出初评意见。五是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开展评议,评议对象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接受询问,区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初步评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评议对象以无记名方式打分,现场公布评议结果。目前,已对16个区政府工作部门进行了评议。六是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整理归纳形成评议意见,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区政府及被评议的工作部门。被评议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评议意见落实情况,实现评议工作闭环。工作评议结束6个月后,在必要时将听取评议对象落实评议意见情况的汇报。
(三)把握重点,确保评议工作掷地铿锵一是强化工作领导。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研究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并就组织好评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组织专委会委员和代表深入调研;被评议部门坚决落实人大评议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全力配合,将责任压实、压细。二是抓牢关键环节,聚焦调研要深、评议要真、整改要实,力求评出水平、评出质量。三是坚持统筹联动。注重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政府各部门的协同配合,把握时间节点,加强工作宣传,严格工作标准,密切联系群众,确保各环节有力有序。
以部门预算为切入点,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走深走实
部门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做深做实,特别是区第十七届人大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届首之年提出了部门预算审查“全覆盖”工作要求,届内区人大各个专委会对对口政府部门至少开展一次部门预算审查,持续深化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本届人大已对29个部门开展预算审查,提出审查意见132条,召开专委会会议13次,向区委上报工作情况报告2次。
(一)强化制度引领,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依据《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了《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和范围,规范了审查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2020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朝阳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组织工作的意见》,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在全面监督对口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每年结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和监督重点,选定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部门、重点政策开展专项监督。
自区第十七届人大以来,为了全面加强区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组织工作,按照部门预算全覆盖工作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相继研究出台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方案》,细化了部门预算预审工作流程,规范了操作程序,明确了监督重点。
(二)注重方式方法,提升监督专业水平
一是注重借助专家智库。近年来围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方面聘请了来自中央财经大学、中关村创新发展研究院等重点大学、专业机构的教授专家7位,作为区人大常委会财经顾问,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今年再次扩充专家团队,增聘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的三位教授作为财经顾问。二是注重与第三方机构常态化合作。为弥补各专委会人员不足、缺乏预算审查专业知识和经验等问题,2021年起区人大常委会聘请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协助各专委会对部门上报的预算材料进行分析,提出专业咨询意见供各专委会参考;梳理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切实提高了部门预算审查的专业性。三是注重发挥委员代表主体责任。各专委会组织开展部门预算初审会、调研座谈时邀请相关领域的委员代表参加,积极吸纳委员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实在审议意见中。四是注重经济分析研究。按照“快报+专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快报要快、突出效率”,每月第一时间将我区财政收支、土地出让收入情况和重点城区情况报送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机构;坚持“专报要专、突出效果”,围绕财政增收压力加大,重点项目执行率低等方面,对税种、行业收入、重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并就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上报常委会领导,并反馈给委员代表和财经顾问作为重要参考。
(三)强化协调配合,构建多维度监督网
一是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搭建监督平台。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与区财政局共同搭建了预算联网系统平台,对财政数据进行了无缝衔接,系统设计了“联网查询”“分析预警”等六个功能模块,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需要,专门设置实时监督、专项监督功能模块,对部门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查询监督,对部门政府采购,“双重”项目执行等开展专门监督,有效提高了系统的针对性、实用性。二是强化审计问题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将年度监督重点反馈审计局作为审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局将当年被审查的部门预算单位近年来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区人大各专委会,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和审计部门形成共识,着力跟踪跨年度长期整改问题的进展情况。三是聚焦重点议题任务,联合开展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十四五”规划制定及中期评估、大会议案、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等重点议题监督,与部门预算审查紧密结合,将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作为开展议题监督的重要参考。
(四)锚定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精准度
一是聚焦重大方针政策落实。重点监督预算部门对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部门预算与支出政策、部门职能及承担的重点工作、重大改革任务衔接匹配情况,人大及其常委会上一年度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意见在部门预算中的落实情况等。二是聚焦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为切入点,在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部门国有资产配置情况,加强资金资产统筹配置,盘活存量资源等方面加强审查监督。三是聚焦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以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为出发点,着重关注部门重点项目尤其是当年新增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加强“事前”监督,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的合规性和成熟度、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等情况;聚焦“事中”监督,注重把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安排与部门整体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做实“事后”问效,对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听取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