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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地区安全水平 防患于未“燃”——崔各庄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1-02-10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遏制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发生,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按照朝阳区安委会统筹部署,结合当前朝阳区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暖冬”行动,崔各庄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托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机构专家,对辖区重点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非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工作。详细摸排、查验钢瓶是否是正规液化石油气经营站点提供的合格钢瓶,供应渠道是否正规(气源是否是正规液化石油气经营站点充装),用气设备及附属设施灶具、连接软管、燃气管道、报警器、各类阀门等是否存在隐患问题,用气环境(储气房间、用气房间等)和安全条件是否合格,询问其燃气来源,现场指出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刻整改,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检查过程中,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与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机构专家认真查看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环境和用气设备间环境。在一家小吃店内,3罐15KG的罐装液化石油气被放置在一间没有照明设备的小黑屋内,执法队员和专家向经营者指出了多处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比如储放气瓶的房间是改建房,室内安装有地漏和排水沟,而燃气比重低于空气,一旦发生泄漏,危险气体将会向下沉降并流入地下管道内,带来爆燃隐患。执法队员介绍,在检查的多家餐饮企业中,液化石油气储存与使用不合格问题多集中于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软管穿墙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间无自然排风口及强制排风装置等情况,检查组还向经营者提出了及时申领报警器、安装防爆灯、张贴明显分区标记和加强管理制度等多项实用整改建议,并要求出现问题的店铺在两周内整改完毕。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将持续至3月底,涉及草场地村、费家村、马泉营村等多个村(社区)。下一步,崔各庄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安全联合检查,做好日常巡查,切实提高辖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非居民用户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辖区整体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