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群众之智 提立法之质 ——来广营地区立法联络站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座谈会
2023年9月18日,来广营地区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
区、乡人大代表,乡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及负责人,辖区机关、学校、医院和相关企业代表及部分社区书记参加座谈。地区工委书记兰澎、地区办事处主任李国荣出席会议。乡人大主席胡永峰主持会议。
人大地区工委主任、地区工委书记兰澎对座谈会会前准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开好征集意见座谈会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希望参会人员结合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关注的一些问题以及社会上遇到的一些突发情况,认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充分发表意见,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人大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记录,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细致梳理、认真汇总,确保这些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反馈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切实发挥好层立法联络站的“直通车”作用。
胡永峰就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修订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修订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派出所参会代表表示,“这次新的修订草案里边的处罚金额普遍都提高了,听证认定的门槛如果还是2000元的话,行政执法成本就太高了......”“关于互殴的认定,最近网络上也有高铁上乘客之间发生纠纷的视频,建议对互殴进行细化,比如加大对主动者的处罚,减少对被动者的处罚”。
律师事务所参会律师带来了律所的意见,“第四十二条中提到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现实生活中除了抛掷物品外,比如阳台上悬挂的物品、搁置的花盆等都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增加一些具体事项,而不是单单的写抛掷物品。”
学校参会代表提出,“第十二条中提到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建议适当地考虑,比如通过志愿服务社会的服务时长来适当加以处罚。”“第二十八条中关于投放爆炸性、毒害性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条款,现在社会上投毒事件不少,比如给同学的水杯里放一些不能饮用的东西,可能没有毒害性,但是对孩子的身心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
社区参会代表也根据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谈了自己的看法,“第八十六条,产生社会生活噪音,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现实生活中这个噪音以什么为标准,如何界定是持续干扰他人,谁来认定噪音的标准,如果没有认定如何进行处罚,比较模糊,在基层工作中没有可操作性。”“第八十五条,增加了经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我觉得这句还不如之前,建议去掉。”
企业参会代表说到,“第二条关于扰乱社会秩序,对于我们企业在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比较多,建议对扰乱企业秩序的行为单独进行规定。”
区、乡人大代表也纷纷表示,“本次修订草案包含内容很全面,很广,这次的修订草案顺应了社会新生事务,回应了社会热点,对于表达比较抽象的词语建议交由法律的专家用更精准的法律法言法语进行表述,一方面保护大家的权利,一方面也严厉地禁止损害民族感情的事情”“第一百条,采集生物信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确实还是需要细致的论证,因为增加了公安机关强制公民的人身检查采集公民生物信息的这个职权,建议能够明确在什么样的标准下,什么类型上可以启动这样的程序”……
与会人员纷纷结合自身工作和熟悉的领域进行了发言,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来广营地区将充分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力争将来广营地区立法联络站打造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