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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宫地区开展“进家站、听民意、办实事” 代表集中联系选民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1-06-30

    根据《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代表集中联系选民月”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人大聚民心、议大事、保落实、促善治的重要作用,促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促使代表履职发挥作用。人大太阳宫地区工委、乡人大主席团通过代表“家、站”平台征求《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意见建议。

    6月9日10日,太阳宫地区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围绕《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深入地区人大代表之家及3个人大代表工作室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1 名市人大代表、3名区人大代表、27 名乡人大代表、7个相关职能部室、10个社区书记及87 名选民代表分别参加了座谈会,共征集意见建议23条。

    6月9日,在太阳宫地区人大代表之家,市、区人大代表王洪亮,人大地区工委主任、区乡人大代表李华,乡人大主席、区乡人大代表李军,部分乡人大代表、相关职能部室及社区书记结合《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围绕如何进一步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维护诉求人的权利、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挖掘利用12345服务热线数据资源,完善考评激励和监督机制等六大方面重点问题清单,提出了应建立完整的诚信制度体系,加大对恶意拨打热线人员的处罚;加强对12345接线人员的培训,提高热线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设立接诉即办专项资金,保障基层良序开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基层主体责任等意见建议。

    6月10日,人大地区工委主任李华、乡人大主席李军、组织委员张卉及区乡人大代表分别走进芍药居一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太阳宫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和夏家园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与选民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围绕《条例(草案)》立法工作,代表与选民积极探讨、踊跃发言,一致认为《条例(草案)》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有针对性地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为百姓快速解决问题提供渠道。同时,也围绕“12345”接诉即办热线提出了要加强对诉求案件的合理性研判,明确接诉即办派单界定标准;要充分运用科技智能、网络资源建设,实现政府间资源信息共享;要完善基层考评激励和监督机制,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等建设性意见。

    市区人大代表王洪亮提出:一是“接诉即办”热线是要解决什么样人的诉求问题,诉求人应当实名制反映诉求,便于承办单位向诉求人及时反馈。二是对恶意举报反复拨打或者长时间占用市民服务热线的人员要追究恶意举报人的责任,视情节要给与相应的处罚,并与个人诚信挂钩。三是12345热线接单人员需要有分辨诉求问题职责的能力,提高专业水平,理清诉求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职责及明确承办单位,使基层承办单位权责对等、层层分清责任,依法依规准确合理派单,减少基层工作量。四是《条例(草案)》的立法出台,要有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对于诉求问题,地区和街乡解决不了的问题,可向上级反映跟进。

    人大地区工委主任、区乡人大代表李华提出: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是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履职尽责,关心群众生活,改进工作方法,真正做到举一反三。第一:接诉即办工作要做到坚持党建引领、人民至上、专业办理、基层统筹。第二: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等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办理有关诉求。第三: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应当依据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职责向承办单位派单。第四: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职责,为民办实事。

    乡人大主席、区乡人大代表李军提出:制定接诉即办条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七有”“五性”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依法依规解决诉求问题。要正确处理《条例(草案)》地方性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接诉即办派单要依法、承办单位权责要对等、考核奖惩要分明、把工作规范切实融入到《条例(草案)》具体细则中,提高群众诉求办理效率和满意度,将“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

    区、乡人大代表提出:《条例(草案)》与实际工作操作存在差距,应在顶层进行筛选,严格把关,专项问题专项做;接诉即办既要解决人民诉求的根本问题,同时也要加强对“接诉即办”监督工作,提高监督质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将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纳入监督执纪执法范围,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相关职能部室提出:建立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主渠道的接诉即办机制,推动了基层治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推动“吹哨报到”向“接诉即办”深化工作,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升群众幸福指数;针对基层无权限解决的投诉案件,应成立专门机构,指导、协调、共同办理解决案件;对恶意举报要追究责任,给与相应的处罚,并与个人诚信挂钩。

    社区选民代表提出:《条例(草案)》中社会治理的的制度和保障措施需明确完善健全;建立健全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核心的考评体系,规范考评流程,细化考评主体、范围、标准,实现考评过程、结果可追溯,全程接受监督;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应结合社区承办实际情况更细化,对诉求办理主责单位和协办单位实行差别化考评;应完善考评加分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不满意诉求的分析研究,回访机制需要更加完善,杜绝层层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