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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8月22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朝阳区财政局局长  欧晓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区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634904万元,同比增长12.0%,完成预算的105.7%,收入规模位居北京市十六区首位。完成预算比例较高的原因:一是2022年同期受疫情和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基数较低;二是我区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财源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聚焦“1234”发展战略和“五宜”朝阳建设,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推动朝阳区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从收入结构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六大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85.3%。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体制财力 4332183万元。体制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4904万元,减去对市的体制上解1582317万元,专项上解137016万元,加上市体制补助416612万元。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 5502379万元。当年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体制财力4332183万元,加上市定额及结算补助97386万元,中央及市追加资金10695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3218万元。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6408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17.5%。总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5502379万元,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44208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4593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78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

 功能分类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国防支出11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公共安全支出434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教育支出10957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科学技术支出1128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4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3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卫生健康支出4728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节能环保支出1506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城乡社区支出4096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农林水支出4235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8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2.7%;金融支出389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34.4%;住房保障支出66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93.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8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7%。其他支出为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提取的预备费,在预算执行时,需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还原至具体科目。2023年预备费年初预算163590万元,支出159755万元,完成预算的97.7%。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408304万元,支出5477868万元,根据《预算法》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部分30290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27532万元。

 2023年,我区积极贯彻厉行节约的理念,坚持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全年“三公”经费支出5096万元,比2022年决算5870万元减少1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710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0%。完成调整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一是我区土地上市情况低于预期;二是北京市未及时返还我区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15327万元(土地出让成本2041000万元,土地收益37432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9220万元,政府性基金市追加资金185668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063万元,新增债券18934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80000万元,减去区县农田水利建设上解14631万元。

 2023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503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7%。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成本支出336871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地区支出361917万元,绿化美化工程支出5877万元,其他支出33156万元,债券还本付息及债务发行费用等支出1080674万元。

 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37427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2690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2541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1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5310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71047万元,支出485034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39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28.0%。完成预算比例较高的原因是:2022年底编制国资预算时,考虑疫情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测算2023年国资预算收入预期较为保守。主要来源是:利润收入7328万元,国资预算市追加资金149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6698万元。

 2023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304万元,完成预算的93.2%。主要用于:对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社会服务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的资本性支出5400万元,企业补贴等费用性支出1778万元,对国有企业监管等其他支出38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5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3218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18万元,支出1130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214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及2023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3年,我们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积极听取审计部门意见建议,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服务朝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在促进经济回升向好、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 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

 1. 促进消费、发展产业,推动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一是全力促进消费回暖,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聚焦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支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推动优化消费供给、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潜能,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二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小助微作用,对于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鼓励各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23年全年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近八成。修订完善产业政策,整体突出支撑经济指标、支持增量发展导向,通过加强政策的精准供给,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切实促进我区经济规模再扩大、产业结构再优化。三是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夯实财政收入增收基础。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财税政策变化等因素,加强对财政收入走势的前瞻性研判,紧盯重点行业、重要企业收入变动情况,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各项税费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充分发挥“财源建设工作专班”作用,做深做细“服务包”企业走访,加快推进异地纳税企业回迁、招商引资等工作,切实做大收入盘子,拓宽财源路子。

 2. 加强统筹、优化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加大“三本预算”统筹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及市级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当年财力、往年存量和债券资金,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动态调整各项财政支出政策,推动支出预算与全区重点改革任务更紧密地衔接。二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不留硬缺口。聚焦高质量发展,集中财力保障基本民生、乡村振兴、“两区”建设、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紧要处、关键点。三是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源头管控。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积极构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体系。2023年,我区开展了“安德大街(坝河南路-兴坝路)道路及征拆工程”“东坝23号地配套中学建设工程”等110个项目的财政绩效考评,项目数量同比增长25%。

 3. 完善体制、规范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修订街乡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加大财力向基层倾斜力度,突出“依法依规”“权责匹配”以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全面激发各街乡发展经济、培植税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以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加强和规范财政业务管理,巩固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推进公物仓建设,持续提升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效益。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组织开展2020年至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单位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切实提升政府支出绩效。三是健全地方债务管理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认真落实中央、北京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加强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流程监管。印发《关于做好朝阳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格落实预算制管理工作要求,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的通知》,要求区属各单位和项目主体严格执行债券资金预算制管理要求,严禁使用自有资金或融资举债等方式进行投资。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区全口径债务管理情况、隐债化解任务完成后严防新增隐性债务的措施,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23年,我区偿还当年政府债务本息103.12亿元,包括:本金75.31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利息27.81亿元。

 4. 主动公开、强化监管,积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全面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公开的要求,依法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并向社会公开。要求各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口径,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完整。2023年度,除涉密部门外,我区105家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均按要求公开了预算,公开率为100%。二是坚持预算法定原则,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管理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2022年决算报告、2023年预算调整报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等提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三是贯通融合各类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强与审计、人大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推动实现预算支出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有序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会计信息质量、内控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夯实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健全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分析,压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加快整改、逐项销号。

 (二)2023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是坚持双轮驱动、科学施策,高质量经济发展开创新局面。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投入资金204549万元。支持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拆违实现“场清地净” 401万平方米,腾退土地357公顷,助力我区成功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推动经济发展量质齐升,投入资金258265万元。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支持产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安全等产业发展,助力建设数字经济核心区。支持开展“潮朝阳”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首届“北京朝阳国际灯光节”,促进消费回暖向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投入资金117112万元。健全完善“服务管家”制度,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想方设法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积极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6.0版改革方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精耕细作,高效能城市治理取得新进展。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投入资金108245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水环境治理。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动兴会公园、朝南森林公园二期开园,建成绿隔地区公园环20公里绿道。提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水平,投入资金440267万元。支持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建成双桥东路等20条主次支路,新增停车位4698个。支持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燃气、供热、供排水老化管道更新。促进城市形象和品质双提升,投入资金88652万元。推动开展三里屯路、北京朝阳站周边二期等环境整治工作,完成长安街延长线、亮马河三环以内段等夜景照明工程。支持维修城市道路约55万平方米,推动实施DT51、朝阳大悦城等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工程。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以城带乡,高水平城乡融合开启新篇章。促进农村地区产业发展,投入资金166714万元。支持各街乡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开展老旧厂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存量空间转型升级工作。严守1.55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助力朝来农艺园、孙河郎枣园获评“北京市生态农场”。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投入资金939113万元。支持完善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动财政资金和资源向农村社会管理倾斜、向农村公共服务倾斜,保障解决好农村地区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推进农村地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860421万元。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动加快农村地区道路及市政管线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宜居水平。

 四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高品质民生福祉迈上新台阶。稳步推进健康朝阳建设,投入资金472879万元。支持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朝阳医院常营院区开诊,助力我区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努力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投入资金1248873万元。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新建、改扩建2所中小学,新增幼儿托位、中小学学位共3600个,公办幼儿园占比近5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升至91%。持续健全社保就业体系,投入资金1863181万元。支持举办各类促就业活动,开展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新增养老床位1025张、老年餐桌10个、养老服务驿站10家。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投入资金89407万元。支持建设博物馆之城、阅读之城,新增10家博物馆、2家城市书屋。支持丰富文旅资源,举办2023北京潮流音乐节、北京朝阳国际文化旅游节等系列活动。

 三、其他汇报事项

 (一)预备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我区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的规定,按照2023年年初预算总支出5453000万元的3%计提预备费163590万元,支出159755万元,完成预算的97.7%。主要用于重大活动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治理、医疗卫生等方面。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及北京市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02664万元,实际支出683080万元,支出进度9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515504万元,支出497724万元,支出进度96.6%;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185668万元,支出184678万元,支出进度99.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1492万元,支出678万元,支出进度45.4%。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方面。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1. 债务规模及结构

 2023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33596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00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458851万元。

 2023年初,我区政府债务余额9113383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务。

 2023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0633683万元(在政府债务限额之内),全部为专项债务。

 2. 债券使用及偿还情况

 2023年,北京市下达我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89.34亿元,主要用于:东坝北西区域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70亿元、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69.28亿元、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33.75亿元、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1亿元、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5.31亿元。

 2023年,北京市下达我区再融资专项债券38亿元,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再融资债券发行不改变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按要求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2023年,我区偿还债务本息103.12亿元,其中:债务本金75.31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利息27.81亿元。

 3. 债务期限

 我区2023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063.37亿元期限如下表:

 4. 抗疫特别国债情况

 2020年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中央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27.4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27.44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增加我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但不属于北京市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增加我区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及限额。按照政策要求,我区从2025年开始,每年按照总额的20%进行偿还。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3年初,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0万元。

 2023年当年,我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5216万元。资金来源于:

 一是按照新《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的规定,我区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30290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是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应当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从基金结转资金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2万元。

 2023年末,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305216万元。

 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要求,我区将30521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我区2023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0万元。

 (五)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情况

 我区严格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执行的要求,2023年预算编制时,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3%的比例提取预备费163590万元,并纳入“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待预算执行时,为保证支出科目的准确性,预备费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还原至具体科目。

 (六)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1. 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情况

 按照《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区级预算结余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要求,及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相关规定,我区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当前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下,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预算编制时,我区动用结余910186万元,主要用于:补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901425万元,补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2063万元,补充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6698万元。

 2. 2023年度滚存结余资金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滚存结余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政府性基金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部门零余额结转结余。2023年,我区滚存结余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年初,我区滚存结余资金规模为0万元,当年新增1322506万元,调入2024年预算1322506万元,调入后2023年末滚存结余资金规模0万元。其中:补充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95384万元,补充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622908万元,补充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4214万元。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朝阳区建区65周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财政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增强财政政策的灵活性、精准性、有效性,全力打好“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组合拳,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朝阳区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预算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埋头苦干,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扎扎实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精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朝阳篇章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