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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8年1月11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预算法》和《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相关要求和各代表团审议意见,对《关于朝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朝阳区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进行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8年预算草案稳妥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区财政运行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工作要求,充分考虑了国家宏观政策因素和我区发展实际,客观分析了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和财政支出刚性需求增加等具体问题,吸收采纳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科学合理预测收入,有保有压安排支出,有力保障了学前教育、居家养老、社区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以及功能疏解、民生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城市化等重点任务的实施。总的来看,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的规定,与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是稳妥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朝阳区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及《关于朝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努力培植财源,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培育金融、科技、文化等具有核心优势的产业,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动能,壮大税源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强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不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税源基础。加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及投资风险控制,提高国有资本的增值能力和贡献度。进一步提升服务纳税人意识,加大组收工作力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积极争取市级财力支持,抓好增量、盘活存量,不断充实壮大我区财政实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民生保障力度
继续提高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投入,持续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大力支持文化建设,增加多样化文化产品供给;持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污水治理、大尺度增绿等生态建设的财政投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推动政府财力向农村倾斜,着力补齐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短板;加强财政投资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提高年初预算批复率,减少二次分配资金规模;加强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重点民生支出、重大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三)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和《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强化预算统筹,优化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非刚性支出。推进财政收支情况、财政制度和财税政策公开常态化。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用好债券资金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城乡结合部产业引导基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和风险控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有效运行。做好预算支出动态监控、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执行及绩效的审计监督,着力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北京市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部署,积极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