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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落实“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政府关于落实“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
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10月30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并出具了审议意见。一年来,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推动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契机,积极在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文化政策落地、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推动我区文化创意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发展。近年来,全区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全区的支柱产业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2014年,全区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41.1亿元,约占全市总量的 1/4;实现区级财政收入95.1亿元,约占全区总量的23%;2015年1-7月份,实现区级财政收入55.72亿元,同比增长8.3%。朝阳区是全市实施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2014年7月,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落户我区,作为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先行先试的试验田,实验区肩负着建设文化产业改革探索区、文化经济政策先行区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使命,承担着为全市、全国文化产业发展探索经验模式、总结转化推广的重任。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现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新服务、加强引导,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区政府紧紧围绕非首都功能疏解、“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文化创意产业工作力度,创新服务、加强引导,推动全区文化创意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发展
一是科学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三五”发展谋篇布局的重要之年。在系统总结、梳理“十二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果及经验的基础上,以实验区建设为契机,科学谋划全区“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重点、目标、任务、举措,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贯彻中央、北京市的要求,与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目标,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效衔接,目前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将认真征求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深入研究新增产业指导目录。按照全市功能疏解、人口调控、产业升级、环境提升的要求,研究编制了《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发展指导目录(草案)》,进一步聚焦高端产业、高端环节、高端功能,严格产业准入,推进高端发展。三是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工作机制创新。成立了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委会,将原定福庄文化传媒产业区管委会、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职能整体划入实验区管委会,精简工作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新引进了中国广告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正在研究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理事会筹建方案,积极吸引社会单位、专业机构、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等参与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主体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两只手”良性互动的机制。
(二)加强集成创新,完善政策服务体系
一是制定出台了一批政策。2014年下半年以来,区政府制定了《朝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朝阳区企业孵化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朝阳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朝阳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服务支持工作暂行办法》等文化创意企业适用的相关促进政策,重点支持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在内的高端产业发展。二是正在起草制定相关政策。聚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发展,在广泛征求企业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已起草了《关于加快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草案)》,从发展重点、主要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明确实验区发展的方向和原则,待经过相关审定程序后,将成为指导实验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三是积极研究一批政策需求清单。积极研究国家层面新出台的各项文化产业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初步梳理出文化贸易、文化金融、文化人才等七大领域17条产业政策需要清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正在积极与文化部??在实验区先行落地,服务文化企业升级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完善公共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运营的模式,已建立了包括版权交易、知识产权、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公共技术服务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体系,并逐步完善,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和氛围。二是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聚焦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探索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9月19日,区政府与北京银行签订了《关于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文化金融服务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专门打造“1+1+10+N”文化金融服务体系,即设立“1”个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运用“1000”亿元授信支持,通过“10”个系列文创产品,合作“N”个金融机构,享受北京银行的“文创普惠贷”产品。后续将引入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文化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针对文化企业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解决方案。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梳理、汇总并形成了《文化创意产业及相关政策汇编》,包括国家层面、市级层面及区级层面出台的文化产业相关政策75个,在官方网站对社会集中公开发布(目前日均点击量超过2000次),并印刷成册,在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免费发放。2014年以来,举办了8场政策现场宣讲会,为超过500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服务。在继续发挥文博会、文化创意人才专场招聘会、银企对接会等传统政策宣传平台的基础上,新建立了“朝阳区文创企业群”,利用新媒体手段,及时宣传各级各类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提高文化企业政策知晓率。
二、完善机制、优化流程,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一)进一步完善申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完善申报程序,各产业办集中开展专家评审并进行部门联审,做到相关信息及时沟通,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上半年已安排金融、现代服务业、中小产业引导资金7807.3万元。目前,文创、高新技术、总部经济产业部门已完成项目公开征集工作,正在组织评审,预计近期经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后,及时拨付到位,完成时限较往年提前。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实施项目常态化申报与集中申报相结合,不断优化申报方式。
(二)进一步细化支持标准,优化决策依据
在充分吸收总结往年专家评审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将进一步细化标准,更加全面科学地反映项目总投资、项目运行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项目申报单位的综合贡献。加大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评审力度,针对申报项目补贴类支持的项目,增加专家实地踏勘环节,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依据申报单位的综合贡献度,对同类项目的支持额度,进一步细化等级。
(三)进一步明确支持方向,突出发展重点
围绕非首都功能疏解、“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本着“严格准入,高端定位”的原则,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进一步明确支持方向,推进高端定位、高端发展,突出产业发展重点。聚焦文化传媒、广告、新媒体等重点行业,引导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聚焦内容原创、投资交易、消费体验等高端环节,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支持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奥林匹克公园、大山子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发展,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水平。聚焦核心技术研发、投融资服务、产业孵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集聚融合发展。针对当前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加大对融合类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2014年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移动终端新媒体播出平台”“公共数字媒体平台”等产业融合类项目18个,比2013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
(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制,加大支持力度。2014年下半年以来,区政府制定了《朝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朝阳区企业孵化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朝阳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成立了朝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积极支持包括文化创意在内的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和支持了中信国安创客等专业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工商注册、记账、审计、签证等多项服务,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2014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项目数量占比超过了50%。
三、深化管理、强化监督,提高引导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绩效自查,每年年底,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形成绩效自评自查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加强绩效考评,由财政部门牵头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绩效考评工作,财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和绩效问责。加强专项审计,区审计局依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审计监察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四、细化预算、强化执行,规范引导资金预算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项目数据库,截至目前,文创项目数据库中已有项目超过了900个,并根据工作不断开展,及时、动态补充项目数量,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年初项目预算的到位率。加强预算管理,根据项目评审制的特点,结合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数据库储备项目数量以及本年度该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强化预算管理,及早开展项目准备,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预算安排,确保引导资金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执行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根据预算公开的要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二)加强项目过程监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分别是:建立项目联系人机制,要求受支持企业指定项目固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对接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受补贴资助企业定期汇报项目进展和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实地检查机制,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实地检查项目进展和引导资金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企业规范使用引导资金,要求受支持企业建立引导资金备查账,并逐步实现引导资金单独核算。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受支持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及跟踪服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持续做好项目跟踪服务
下一步,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将进一步把握机遇,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先行先试,积极完善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在非首都功能疏解、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服务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服务好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为首都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贡献新力量。